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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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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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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53人理據全面睇 歹毒的計畫 長期的部署

2021年01月06日 17:16 最後更新:01月07日 12:24

今晨(1月6日)約1000名警員就涉及違反國安法中的顛覆國家政權罪行,進行上門拘捕行動,截至今日下午3時半,警方一共拘捕53人,共45男8女,年齡23至64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先後開記者會交代事件。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開記者會交代事件。now 新聞截圖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開記者會交代事件。now 新聞截圖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涉案人士圖謀以一個「歹毒」的計畫,去癱瘓特區政府,他們圖謀通過「35+」和「攬炒十部曲」計畫,不顧一切一心要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

李家超指涉案人士會以大規模街頭暴動,加上國際政治和經濟上的制裁,令香港癱瘓,形容是「共同跳崖」,是有組織有計畫地令香港陷入深淵。如果計畫得逞,香港社會會受到極嚴重的衝擊和破壞,因此警方的行動是必要,強調政府絕不容忍顛覆國家政權的罪行。

下午2時半,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出來解話,指被捕人士與去年「35+民主派初選」有關,他們涉嫌違反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6人涉嫌組織及策劃,另外47人則涉嫌參與相關行動。

警方共搜查了72個處所,並向4間公司包括《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獨立媒體》及香港民意研究所,發出有高院法官簽署的「物料提交令」,要求相關公司交出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此外,警方亦凍結了160萬港元資金。

被捕者包括:
前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陳志全、郭家麒、涂謹申、尹兆堅、林卓廷、胡志偉、鄺俊宇、黃碧雲、朱凱廸、譚文豪。
區議員—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彭卓棋、東區區議員李予信、鄭達鴻、趙家賢、徐子見、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西貢區議員范國威、鍾錦麟、柯耀林、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劉偉聰、黃大仙區議員施德來、觀塘區議員李嘉達、荃灣區議員譚凱邦、岑敖暉、沙田區議員岑子杰、元朗區議員王百羽、伍健偉、屯門區議員張可森。
學者及法律界人士—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戴耀廷、「香港民意研究所」總監鍾庭耀、律師關尚義John Clancey。
其他泛民人士—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頴匡、前記者何桂藍、長毛梁國雄、半島連線召集人馮達浚、「抗爭派」鄒家成、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醫管局員工陣線余慧明、印度裔社工安德里Alterin Jeffrey Andrews、前學民思潮黃之鋒(在囚人士)、社工呂智恆、殘疾及基層權益運動李芝融、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前海關關員兼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

李桂華分析背景,早在2020年3月已有人建議用35+方案,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取得35票或以上,便可以癱瘓政府。到了4月提出更具體的「攬炒十部曲」,重點一是策略性投票,重點二是當選後可以兩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政府停擺。6月,出現更多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7月,雖然「港區國安法」已經立法,但他們仍然在7月11及12日推行兩天初選,顯示出極大決心及盡用資源以達到目的,就是將特首拉下台,以及令政府停擺。

警方披露「攬炒十部曲」在6月出現的具體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now 新聞截圖

警方披露「攬炒十部曲」在6月出現的具體細節,包括發起眾籌、宣布7月舉辦初選、舉行民意研究、在社交平台宣傳、舉辦論壇。now 新聞截圖

這些明顯的、有目的行為,已經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第22條第三項: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作出以下行為:(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李桂華補充說,有證據顯示參與初選的人需要簽署立場聲明,如果初選落敗便會退選,這明顯不是公平或誠實的選舉。

李桂華特別提到,今次行動是針對那些組織及策劃初選的人,他們企圖癱瘓政府。至於參與投票的人,沒有證據顯示,他們將受到刑事調查。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布消息,針對近期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信息和炒作抹黑,今天約談了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聲明指出,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導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資訊,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苦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香港的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導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導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公署指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正如公署發言人談話所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導。

公署聲明最後強調,公署支持特區政府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依法在港從事採訪報導工作的合法權益,繼續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高人話,國安公署約見了部份傳媒負責人和記者並非無的放矢。事實上,火災發生翌日開始,不少煽動仇恨及針對政府的假消息便迅速在網絡及社交媒體炒作,而身處外地的潛逃通緝犯更是肆無忌憚的抹黑,企圖分化社會,植入仇恨,可惜的是,部份西方媒體並沒有遵從依據事實報道的傳媒操守,而是選擇性的作出偏頗甚至失實的報導。

兩日前,即是12月4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批評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在信件中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鄧炳強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同時他在信中亦指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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