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6歲男子於前年7月在新城市廣場的衝突中,涉嫌襲警被捕,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審理,法庭裁定警員證供不可靠,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香淑嫻裁決時指出,控方呈當片段顯示,被告在指稱施襲時間內,與涉案督察相距10多米,若按該督察所指,被告要在一秒間由原先垂下手持雨傘,變為舉高傘向下施襲,是有困難。
裁判官又指,根據兩名警員供稱,看不到被告舉高雨傘並向下擊打該督察雙手的過程;有片段顯示,當時有警員發射胡椒噴劑,被告以左手掩面,右手垂下拿着雨傘,低頭並彎下身離開鏡頭,而涉案督察同袍供稱被告曾指眼睛灼痛,有警員向被告遞水並替他洗眼,相信被告曾被胡椒噴霧噴中。
裁判官認為,涉案督察證供無法讓法庭了解全部事實,因此裁定被告罪脫;但同時認為,被告行為可疑,在警方施放胡椒噴劑前,他已在場揮舞雨傘,背囊內亦找到示威物品。
第八屆立法會候任議員宣誓儀式上午11時在立法會舉行,由行政長官李家超為90名候任議員監誓。
儀式開始前,先奏唱國歌。議員必須按照預先選擇的版本及語言,讀出誓言或誓詞內的所有字句,宣誓沿用過往安排,按照議會資歷排列宣誓次序。民建聯李慧琼率先宣誓,之後為民建聯陳克勤及經民聯梁美芬,之後輪到2012年起連任至今的議員,包括民建聯的何俊賢、陳恒鑌、葛珮帆、經民聯的吳永嘉、選委界的何君堯等,最後再到40名「新丁議員」宣誓。
何君堯及李鎮強宣誓時有不清楚之處,立法會秘書長衛碧瑤要求兩人重新宣誓。
宣誓儀式結束後,議員將前往地下大堂與李家超等官員拍攝合照。
政府表示,宣誓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公布宣誓有效的立法會議員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