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我在報館負責撰寫新經濟的文,一次被編輯叫過去︰「你文章提得太多德魯克這個人,有點瑕疵。」他說︰「你知道創新是什麼一回事嗎?太抽象了,建議你多著墨個人電腦迭代更新,如486、Pentium的東西。」
德魯克(Peter Drucker)1985年寫了一本《創新與企業家精神》,解說創新(Innovation)和企業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後來印證了90年出現以資訊通訊科技(ICT)為主的高科技浪潮。不過,當時的場景有限,我很難說明白,為什麼德魯克不以高科技為創新關鍵元素,發明算不是算創新的概念等問題,不過,更關鍵是創新何以1965年至1985年之間,在「煙囪工業」全球式微的過程中,美國就業崗位不斷增加的奇蹟,其他工業國如日本、歐洲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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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第三個10年,創新成為熱門關鍵詞,更是國家未來發展的主航線,今天若有編輯向我提出上面的相同問題,我會說得比較清晰,因為美國示範相關例子,正所謂「有場景有真相」。
先引一段德魯克的原文︰「在這300年裡,科技發展模式是一種機械的過程,主要研究在恆星(如太陽)內部發生的事件。」意思是說,在17世紀發明蒸汽發動機,推動了工業革命,我們從封閉走到開放的時代,生產效率、經濟模式、勞資關係改變了,打破了以牛頓科學思想的「機械化」世界觀。新科技成為延續增長的動力,這個世界再不是300年前的世界,每當一個經濟週期走到高度成熟期,再走不下的時候,我們的續命良方就是「創新」。
創新不等如發明,高科技只是創新的其中一環,德魯克定義︰「重新把資源從生產力和產出(Output)較低的領域,轉移到生產力和產出較高的領域。」近百年,美國推動了多次創新改變世界,包括製造業的大規模生產、公司科學化管理,60、70年代的中小企業創新(改進經營模式),以至90年代的資訊化革命,現階段,美國也是創新領導者,創新的動力是人工智能(AI)。
不過,到了今時今日,創新已經難以由企業家擔大任,說的是美國。據《紐約時報》專欄作者弗里曼(Thomas Friedman)最近分析,美國體制出現扭曲,美國從實體經濟轉向虛擬經濟發展,上市的科企巨頭取得壟斷,其過度壟斷扼殺了中小企以至初創的生機。弗里曼有點悲觀,如果美國的創新生態無從改善的話,這是真正對美國的「威脅」。
美國既是創新的正面教材,又是側面教材,如果你說創新是一本難懂的書,我們不妨更多向美國學習,然而,今天時代不同了,我們的重點應該是汲取其身上教訓。美國是百年「燈塔」,它的光譜很廣闊,大家懂得選取就不迷路。
黃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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