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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終審案確立國安法不能覆核 金牙大狀: 定超高保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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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終審案確立國安法不能覆核 金牙大狀: 定超高保釋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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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終審案確立國安法不能覆核 金牙大狀: 定超高保釋門檻

2021年02月09日 16:57 最後更新:02月11日 11:42

終審法院在過年前宣布黎智英保釋案裁決,否定原審法官李運騰的詮釋,黎智英要還柙獄中過新年,這項5比0的裁決,實際上有深遠意義。

此案也是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上任後第一大案,外界也十分關注這宗如此敏感案件的判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Eyepress圖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Eyepress圖片

金牙大狀拆局,說此前黎智英一方一直把《國安法》第42條,有關不能保釋的條文,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G條,即所謂「有利保釋的假定」,混為一談,認為解釋《國安法》有關保釋條文要考慮「有利保釋的假定」。結果原審法官李運騰作出准許黎智英保釋的判決。

原審法官李運騰的判決被否定。

原審法官李運騰的判決被否定。

金牙大狀說,香港很多法律界人士一直認為,香港法院對人大制訂的法律或決定,有審查權,可以審查人大決定是否違反本地法律如《香港人權條例》。但內地法律專家就一直指出,香港是特別行政政區法院,是下級法院,對中央最高立法機構決定的法律或決定,沒有審查權,人大的立法和決定有凌駕性。

今次終審法院判詞再次直接述及,人大訂立的法律本地法院不可覆核:「人大及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條文及當中程序進行的立法行為,達致國安法公布成為特區法律。我等認為,按照吳嘉玲及其他人對入境事務處處長案(第二號)一案,有關的立法行為,不可藉指稱國安法與基本法或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符為由,進行覆核。」

金牙大狀說,其實這是憲法學的ABC,下級地方法院無權質疑中央最高立法機構的立法和決定,但香港部份法律界人士卻有意視而不見。

終審法院在判詞中首先確定,不可以以人權法或國際人權公約挑戰《國安法》; 然後細心審議《國安法》第42條。

國安法第42條是如此規定的: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

按字面理解,《國安法》第42條是一條「不可保釋條款」,由於《國安法》禁止的都是嚴重罪行,若不能制止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有關嫌疑人亦極有機會出逃,所以涉嫌《國安法》者基本上都不應批准保釋,除非極例外的情況。

但黎智英一方就捉住《國安法》第42條那一句「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去拗,講到只要滿足此條件就應該可以保釋,又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9G條,即所謂「有利保釋的假定」來推論,認為《國安法》第42條不能和「有利保釋的假定」相矛盾,認為不能剝奪黎智英保釋的權利。原審法官李運騰判決時接受了這些觀點,結果被終審法院直指為錯誤。

終審法院指原審法官李運騰錯誤詮釋國安法第42條,誤解了新嚴格保釋門檻要求之性質及效力,把國安法第42條與《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G條混為一談,採取了錯誤的處理方式,沒有根據國安法第42條作出妥善評估。

終審法院的判決,訂定了兩級思考,第一在涉嫌違反國安法的被告申請保釋的時候,法庭要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二,單滿足上述條件仍然未足夠,還要再加第二層的理解,就是法庭須考慮,是否有實質理由相信1. 被告不會越柙,2. 不會在保釋期間重犯干擾證人,3. 不會防礙司法公證等,要再杜絕這3種情況,才可考慮保釋。

金牙大狀: 終院確立了國安法42條是不准保釋條款,定出超高保釋門檻,要過十分嚴格的重重關卡,才可以符合例外情況可予保釋,黎智英不屬於這種情況,所以不批准保釋。終院這種解釋,符合《國安法》第42條作為一條不可保釋條文的原意。

總的而言,終院有關黎智英保釋的裁決意義重大,客觀上也確立了香港法院不可挑戰《國安法》。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今 (12月22日)舉行開園典禮,由行政長官李家超與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徐啟方,港澳辦、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中聯辦主任周霽、以及深圳市副市長、黨組成員羅晃浩等一同主持。 

香港園區連同深圳園區所組成的「河套合作區」,是國家「十四五」規劃下粵港澳大灣區的一個重要合作平台。超哥在致辭時強調,園區發展體現了3個關鍵進展,包括一:創科動力,構建高端人才集聚高地;二:實踐科研擴容,加快發展國際創新科技樞紐;第三:創新實現合作維度,促進跨境創科要素流動。

創科園公司行政總裁馬惟善介紹河套香港園區及深圳園區建築,及各項便利措施包括人才公寓、港鐵落馬洲站車費優惠和接駁專車等。李家超FB圖片

創科園公司行政總裁馬惟善介紹河套香港園區及深圳園區建築,及各項便利措施包括人才公寓、港鐵落馬洲站車費優惠和接駁專車等。李家超FB圖片

到目前為止,創科園香港園區已有逾60家本地和海內外的企業或機與園區簽署租約並陸續進駐,涵蓋生命健康科技、微電子、新能源及人工智能等領域。如計及其他共用設施,兩座濕實驗室大樓的使用率已達至8成。

園區內兩座濕實驗室大樓的使用率已達至8成。李家超FB圖片

園區內兩座濕實驗室大樓的使用率已達至8成。李家超FB圖片

當中,有全球領先的智能傳感交互解決方案提供商獨角獸企業「歌爾微電子」、骨傳導設備研發及生產商「韶音科技」、全球頂尖鋰電池原材料生產商「天齊鋰業」、高端專科智能醫療設備公司「元化智能科技」、儲能科技公司「廈門海辰儲能科技」、人工智能藥物和新材料研發公司「晶泰科技」、醫藥研發企業「恩康藥業(香港)」、微創手術機器人技術研發公司「ASN Medical Limited」、國際知名生物醫藥企業「阿斯利康」、德國醫療器材公司「H. Buschkuehl Limited」、瑞士精密外科手術器械研發公司「Spirecut International Limited」等等,單是舉例子,這批企業的名字都在業界響噹噹。

創科園香港園區已有逾60家本地和海內外的企業或機與園區簽署租約並陸續進駐。李家超FB圖片

創科園香港園區已有逾60家本地和海內外的企業或機與園區簽署租約並陸續進駐。李家超FB圖片

其中,超哥更與當中6間內地企業和2間海外企業負責人交流。元化智能科技公司」,其創始人兼董事長孟李艾利就透露,將在河套香港園區生產智能醫療設備,包括手術機器人,更會在產品貼上「香港製造」標籤,出口到海外,目前印尼和巴西已分別有5台和10台手術機器人訂單。他不諱言,在香港生產,在深圳做科研及其他研發,是一個很便利的通道,「對醫療來講,需要的場地和其他行業不太一樣,所以這裡特別合適。」

超哥與當中6間內地企業和2間海外企業負責人交流。李家超FB圖片

超哥與當中6間內地企業和2間海外企業負責人交流。李家超FB圖片

廈門海辰儲能科技聯合創始人兼總經理王鵬程則說,他們的業務包括鋰電池等儲能材料,短短6年出貨量已躍居全球第二,目前在河套香港園區承租兩層辦公室,將招聘200人,負責鋰電池材料的研發及認證。他認為,河套有「一河兩岸」優勢,可將研發和認證放在香港,再結合深圳的生產產業鏈。

他透露,其公司花了一年多時間在全球考察不同國家和地區,包括新加坡等地,最終認為香港最能滿足其公司研發和全球化需要,認為河套香港園區有「天時、地利、人和」的最佳優勢,「 (香港)是我們做國際研發以及國際市場開拓的核心支點,要找到這個點,有很好的國際資源,內地的確有產業鏈的優勢,這個創科園是最好的結合點,人和就很好理解了,香港有獨到國際化人才優勢,這是誰都替代不了的。」

有進駐園區的科企透露,花了一年多時間在全球考察,最終認為河套香港園區有「天時、地利、人和」的最佳優勢。李家超FB圖片

有進駐園區的科企透露,花了一年多時間在全球考察,最終認為河套香港園區有「天時、地利、人和」的最佳優勢。李家超FB圖片

還有,瑞士精密外科手術器械研發公司「Spirecut International Limited」創辦人兼行政總裁Ferderic Schuind表示,其公司希望向內地推廣技術,而河套園區擁有達成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需的所有生態系統」,如進行醫療器材測試或獲取醫療數據等。

超哥表示,目前正籌備制定新法例,以便利數據、人才、數據等流動,令兩地園區合作將能加快註冊、測試等程序,希望能比原本需要的時間縮短數倍,未來希望吸引更多領先企業落戶,達到「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

高人話,香港既有「國際化」及人才優勢,而河套香港園區能聯動香港和深圳產業鏈,有助打造高端創科產品的「香港製造」品牌,成為科企在香港以至大灣區大展拳腳的最佳落腳點,難怪河套合作區被譽為香港創科發展的「橋頭堡」和「試驗田」,更將成為粵港澳大灣區、以至全球創新版圖的發展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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