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漢環大律師西裝筆挺,從法庭門口徐徐步出。法律和犬隻,讓他與香港警隊結下不解情緣。除了律師身份,他還是警犬訓練的專業顧問。
林大狀特別鍾愛警犬,與警犬的接觸可追溯到五十年前。他自小喜歡動物,十餘歲住在灣仔謝斐道時,經常跑上山頂,為的是觀察領犬員帶領一隻單眼的警犬外出散步。
林大狀與警犬向公眾作出示範表演。
其後,因緣際會,他在公餘時間以專業顧問的身份,協助警隊維持警犬隊的優秀服務質素及輔助他們訓練,當中包括曾就是否為警犬隊引入瑪蓮萊犬品種提出專業意見。他亦一直擔任「警犬周年服從比賽」的評判,見證警犬隊的不斷進步。
林大狀(左)在2002年警犬服從比賽中擔任評判。
林大狀尤其關注緝毒犬的訓練,常在實戰訓練中,給牠們出難題。他會先問自己:「假設我是跨境運毒的罪犯,會如何在行李內埋藏、密封好毒品?」每次,他都會以罪犯的角度進行實戰操作,把特定毒品製成的訓練物置於行李內,並放入氣味干擾物品,務求在多變、複雜環境下,增強緝毒犬的嗅認能力。
他愛狗,又具備數十載刑事檢控經驗,兩者結合之下,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有深刻理解,也對殘酷對待動物案件的檢控準則頗有心得。為此,林大狀過往多次向愛協和警隊授課。
有27年大律師經驗的林大狀對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檢控頗有心得。
近年,飼養動物的風氣日趨普及,由傳統的貓狗魚鳥,到各類爬蟲甚至珍禽異獸都有,而市民也愈來愈重視保護動物。林大狀樂見大眾和警隊對動物福利的意識顯著提高,但卻擔心市民一窩蜂飼養動物,導致在繁殖、飼養環境、對待態度等不同範疇,都有不少錯誤的認知和行為。
他認為一個文明地方不應該出現棄養或虐待動物的行為,盼望香港成為對動物更友善的都市,而最有效方法是教育下一代,讓市民從小接觸及善待動物,學校飼養竉物盛行也是好事,「好讓未來主人翁及早體會到飼養寵物是一輩子的責任,切勿因一時衝動而購買或領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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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ba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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