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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之交,列強海軍還是大炮巨艦時代,決戰時雙方巨艦各自列陣,爭取以側舷最多大炮的一面對著敵艦隊,以最大的火力向敵轟擊。
一些千噸左右的小艦忽然衝出,冒敵炮火發射魚雷,然後撤走。其目的是讓敵戰列艦因規避魚雷而亂了陣腳。這些千噸小艦初時叫"雷擊艦",後改稱"毀滅艦",最終定名"驅逐艦"。
在兩次大戰之間,驅逐艦定位為反潛、巡邏、哨戒、護航。為適應任務需要,驅逐艦便越造越大。二戰爆發前,驅逐艦已普遍超過二千噸,裝上四、五萬馬力的蒸氣輪機,航速有三十多節(浬/時)。驅逐艦在二戰時十分活躍,艦隊反潛外還提供防空火力,在艦隊外圍防空警戒,及在兩棲登陸作戰時抵近敵灘頭陣地提供火力支援。如此,噸位也就上去了。
護衛艦的出現是另一個原因,是為北美到英國的運輸船團提供護航,主要是抗擊納粹潛艇的進襲。作戰中驅逐艦消耗太大,英國就以一種捕鯨船的船型為基礎,低成本地批量建造。千噸上下,航速20節,有聲納設備捜潛,深彈投放架,主炮一百毫米,能應付上浮的潛艇就行。
二戰時納粹潛艇在大西洋十分活躍,有些甚至在美國海岸外巡邏。為此,美國火速建造了一些四百噸上下的戰艇,在近海巡邏反潛,叫獵潛艇(灣灣稱"巡防艦"),戰後大量退役,部份贈予中國,即國民黨在五十年代活躍於臺峽的"江"字號巡防艦(被解放軍擊沉擊毀的就有漳江,東江,沱江,靈江等。蘇聯也建造了340噸的"喀朗斯塔得"級並外銷中國,和中國自造的"海南"級(375噸),於74年1月打贏了西沙海戰。
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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