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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要如何回應“愛國者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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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派要如何回應“愛國者治港”

2021年03月08日 12:20 最後更新:12:35

中央港澳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日前分別接見我們港區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在講話中突顯兩大要點,一是不能容忍反中亂港分子,通過選舉平台和勾結外國勢力破壞香港繁榮安定,挑戰憲法和基本法,危害國家安全和損害中國主權;二是“愛國者治港”不是一句口號,希望建制派在調整完香港選舉制度後,要集中精力解決經濟民生的深層次問題。我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特在此向大家推薦,全文如下。

 

建制派要如何回應“愛國者治港”

日前,路透社以“梁振英不排除復出做特首”為題的新聞報導,引起全城關注。

其實,梁先生是在被問會否復出做特首回應,“會盡一切努力為香港、國家服務”,僅這一句表達他個人一貫立場和信念的話,即被賦予了新的含義。

看來,新一季的特首黑馬猜謎,又開始了。

然而,當大家熱衷於猜測下任特首時,我們還是要先回到“愛國者治港”這個近期焦點上。

中央港澳領導小組副組長夏寶龍早前發表的講話,是“愛國者治港”最新及完整的一套論述。

此番話一出,社會上自然有不少反響,然而當中有多少是在斷章取義?又有多少是各取所需?剩下有多少能夠完整解讀?

這次“愛國者治港”的論述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部份,前半部是說給“反對派”聽,重點在於重申若要進入治港行列,必須是“愛國者”。

夏寶龍此處所提的,與鄧小平當年“愛國者治港”的說法一脈相承。

一些人誤解以為這次說法將“愛國者”的定義收窄,限制了參政空間。實際上並非如此,非但不是收窄,而是更為清晰明確。

何以清晰明確?因為這次不只對“愛國者”的定義作了具體的闡述,更是用了對比方式,反面解釋什麼“不是”愛國者,使“愛國者”的定義更為完整。

在這種清晰界定之中,有意從政者可以更易知道自己的定位與路向。夏寶龍更特別提到“不搞清一色”,正是反映愛國者治港制度下的多元包容。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有關什麼“不是”愛國者的闡釋甚為具體。

這次負面清單不是憑空想像,而是針對香港社會已經發生的情況作出歸納,如利用各種手段歇斯底里地攻擊中央政府,公開宣揚“港獨”主張,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香港,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施壓的人,挑戰國家根本制度、拒不接受或刻意扭曲香港憲制秩序者,“攬炒”派等等。

這些言行,反對派在過去若干年比比皆是,充斥着整個香港政治場所和媒體,令中央政府與社會大眾切實體會到,香港的“愛國者治港”會面臨如此明目張瞻的威脅,修補、調整、完善相關的制度,已經到了捍衛政權不能倒的時刻。

所以,夏寶龍演辭前半部份的內容,說到底就是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強化“治港者必須愛國”的鐵則。

以上部份是針對反對派而說的,讓他們好自為之。

近日不少建制對夏寶龍發言的回應都聚焦於此部份,表示“愛國者治港是理所當然及天經地義”。

然而,對於建制派而言,更要好好理解夏寶龍的後半部內容。

如上文所述,前半部發言,是上承鄧小平所提出的“愛國者治港”,後半部卻是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架構中,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士”有“更高的要求”,更是別具時代意義。

夏寶龍提出4 個具體條件,
      一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
      二是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三是胸懷“國之大者”;
      四是精誠團結。

只看放在第一點中的“要深入系統地學習領會‘一國兩制’方針的精髓要義,並善於運用‘一國兩制’理論,分析、解決香港面臨的各種困難和問題。”建制派中目前有多少人可以擁有這個條件?

再看第三點”要站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高度和國家發展全域,謀劃香港的未來,辦好香港的事情,推進‘一國兩制’實踐”,能堪大任之人又有多少?

建制派應好好反思為何夏寶龍會有“更高的要求”?

遠的可看香港多年的貧富差距、住房問題、產業結構等深層次問題,近的可看過去一年的疫情管控。

“治港者”要“愛國”,但”愛國者”未必足以”治港”是即將要面對的問題。

所謂”治”,基本可分為”管治”、”政治”兩類,前者要對熟悉公共政策,解香港深層問題;後者要貼近群眾,爭取香港人心回歸;這兩方面的能力,目前的建制派可以達到多少?

在”愛國者治港”制度完善之後,反中亂港者絕跡治港舞台之時,”愛國者”站在”一國兩制”的C位,其表現會完全展現在廣大香港市民眼前。

夏寶龍的話自然是希望”愛國者治港”能夠充份全面落實,使一國兩制得以行穩致遠。

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建制派過去十年下了多少功夫,未來十年又要下多少功夫?

建制派應積極地思慮,未來怎樣做才可以建立達標的管治團隊?

如何吸引有志者加入?加入後如何培訓、歷練?

這些都是”愛國者”落實”港人治港”時的重要課題。

建制派要深明”治港”的必要條件是”愛國”;”愛國”卻不是”治港”的充份條件;這次不只要正本清源,也要固本培元,才能不負國家所托,不負”愛國者治港”。

因此,當大家關心下任特首是誰時,還是要先了解中央對“治港者”的基本要求和四大條件,這不但是中央的要求,也事關香港長遠穩定和發展的時代呼喚。

作者:一國兩制研究中心資深研究員楊云




簡思智庫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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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全國政協副主席夏寶龍發表關於“愛國者治港”的論述,特別提出必須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尊重中央的主導權,多措並舉、綜合施策,抓緊完善有關選舉制度,確保香港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提交給三月人大會議議程,其中有為港區國家安全法完善相關制度一項。

概括而言:人是管治的核心,制度是管治的關鍵。

有反對派人士聞之不滿,指責中央是擔心反對派佔據立法會“35+”,將單方面通過修例、DQ、換人“三管齊下”,確保建制派議席萬無一失。

此話只講對一半,忽略了關鍵的另一半。

任何一個政府或執政者,都不會幼稚到以為用感召力,可以解決重大社會政治問題。設立與執政者的理念相適應的政制,不是中國政府的一大發明,回歸前的港英當局,從來就是依靠政制的設計和運用,以鞏固其不正當的管治權和影響力。

不妨簡單提及一下,早在港英管治時期,英方想延續其影響力,也是在政制方面幾番動作。

1981年6月,港英政府發表《地方行政白皮書》,將香港地方行政體系分為三級,分別為行政局和立法局、市區和新界地區各設立一個行政機構以及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香港島、九龍和新界共18個行政區內設立區議會。

1982年,區議會組成開始改變,其中包括官守議員(由政府官員出任)、政府委任的非官守議員、當然議員和少部分民選議員。最初的490個區議會議席中,132席為民選議員。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簽署,香港進入回歸前的過渡期,港英政府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代議政制在香港的進一步發展》,提出政制發展的最終目標,是循序漸進的民選政府機關。

1985年香港立法局首次間接選舉,正式開始了香港的代議政制。在立法局全部56名成員中,經由選舉團和功能組別間接選舉的成員共24人,其餘為由港督委任的非官守議員和官守議員。

1989年英國政府改變了對華政策,大幅提高了普選的預期,主張1997年第一屆立法會半數議席由直選產生,1999年第二屆立法會直選議席增至60個,到2003年第三屆立法會時,實現立法會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而行政長官則最遲於2003年由普選產生。

1992年彭定康上任即公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香港基本法、違反中英已達成共識的七份外交文件,俗稱“三違反”。單方面公佈了一套政改方案,徹底放棄一直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導”原則,成立政府和立法局相互對應的事務委員會,政府向立法局負責;將新增功能組別變相為直接選舉等。

李柱銘稱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令人鼓舞”,“完全超出了民主派想像”。正是彭定康掌握政制主導權,使原來立法局可以“直通車”方式,過渡到香港回歸後的安排被迫終止。

香港回歸前的政制主導權掌握在英國的手中,當年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聲稱,“我們必須發展香港的民主架構,使她能在短時間內達成獨立或自治”。

可見,誰執政誰就要主導政制發展,這裡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香港回歸後相當長的時間,中央政府很珍惜香港,只要是香港需要的,中央都會無條件地支援,在政制設計方面釋出最大善意,甚至把何時啟動、如何啟動的主動權留給香港,也就是大家所講的“五步曲”。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的解釋,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程式,有所謂“政改五部曲”,分別為:

(1)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兩個選舉產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

(2)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需要修改;

(3)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議案,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4)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

(5)行政長官將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通過或備案。

雖然有了“五步曲”,但啟動政制循序漸進的幾次回合,反對派全面抵制,連“食住先”都不啃,公然與中央全盤翻臉,氣焰何其囂張。

客觀上,反對派的行徑也反證了一個基本道理,主導權必須在中央,只有中央依據基本法把政制鐵籠紮緊扎實,反對派才無縫可鑽。

夏寶龍強調“權在中央”,這絕不是一句隨便說說而已,當中最重要的資訊是,“五步曲”走不通,就要按基本法的規定,重新設計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選舉制度。

選舉制度與參選人、參選資格、參選程式等,是完整的一套選舉體系。

夏寶龍在界定何謂“愛國者”時,列出了“非愛國者”的負面清單,其中有“攬炒”、“港獨”、“黑暴”、“歇斯底里地攻擊中央政府”、“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香港”、“乞求外國對華對港制裁施壓”等,都應排除之。

有人猜測,今後會有更多的DQ,我想這恐怕是低估了“完善相關制度”的一切可行性。DQ只是事後補鍋,而事前的一切堵漏,將會更加嚴格和有力。

今年各項選舉隨之而來,由完善選舉辦法開始,通過對參選人的資格核實,嚴格執行效忠國家和特區政府的宣誓,讓香港愛國民眾和團體在選舉中有更充分和全面的代表,以確保選舉產生的人士都是愛國者,並自覺按照基本法規定履行職務,立法會不再成為小丑的打鬧場。

中央下這麼大的決心撥亂反正,出發點無非是香港的問題始於政治,但終局是要解決香港經濟民生,令市民在“一國兩制”下有幸福感和獲得感。

可以預示,當中央主導了政制發展權,香港的政治格局必定開啟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