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出1億轉發量、半年內吸金800餘萬元……兩年前,「戰績」驚人的刷量神器「星援」APP被查,一度引發不小波瀾。如今該案有了新進展——APP開發者蔡某因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一審獲刑五年。
說起來,刷量早已不是什麼新鮮事。對於這種「潛規則」,「誠信缺失」「擾亂風氣」等批評之聲也從未間斷,可不少人照樣不當回事。如今,流量造假平台涼涼,開發者也最終獲刑,震懾力度進一步加大。這傳遞出一個清晰信號:刷量不只是「不誠信」,還涉嫌違法犯罪。
還不容忽視的一點是,提供刷量服務牟利當懲,那「買方」又該當何罪?流量造假的黑色產業鏈上,不乏粉絲團體、經紀公司、影視投資方等的身影。許多明星或經紀公司常常一擲千金刷量,「一次就能有幾十萬、上百萬的投入」。對此,相關方面也順藤摸瓜,一查到底,進一步明確「買方」的行為邊界與相應責任。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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