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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港台抽起《香港故事》兩集出事內容 高人:「有違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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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港台抽起《香港故事》兩集出事內容 高人:「有違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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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港台抽起《香港故事》兩集出事內容 高人:「有違法之嫌」

2021年03月14日 14:26 最後更新:03月15日 09:37

港台《香港故事》有兩集被抽起的事件引起討論,而港台發聲明指廣播處長和管理團隊檢視《香港故事》相關集數後,認為未能符合《香港電台約章》及《節目製作人員守則》的要求,所以決定不播放有關集數。

高人爆料,新任廣播處長李百全上任後,同管理團隊一齊檢視了港台電視部將播出的專題節目,發現《香港故事》的部份內容很有問題,而且有觸犯法例之嫌,甚至係觸犯《港區國安法》。

港台節目「香港故事」。

港台節目「香港故事」。

據悉其中一集訪問樂隊LMF,知情人士話,在訪問中背景音樂係LMF樂隊的作品《2019》,歌詞內容不單係支持反修例引發的暴力運動,其中包括「極權時代入面極亂」、「以暴易暴、槍桿對頭顱,唯有勇武態度對抗」、「口口聲聲叫最低武力鎮壓,新聞報道直播根本係大屠殺」、「為公義我哋一致,光復革命,點止一次」等字眼。

這些歌詞內容不單出位激進,實有犯法之嫌,其中提及的「光復革命」更有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

高人話,LMF這首《2019》比《願榮光歸香港》更有可能觸及國安法,另外,這首歌詞亦有可能觸犯「煽惑罪」。港台作為公營機構,是否應該審慎處理這類內容?

至於《香港故事》另外一集被抽起的內容,受訪嘉賓是是《秋鯨擱淺》作家蔣曉薇以及《都市 · 病》攝影師林健恆。抽起的消息傳出後,有反對聲音形容港台管理層「連鯨魚都唔俾播」。

知情人士透露了故事的另一面。《香港故事》這集內容訪問的攝影師,加上畫面配合,有美化暴力之嫌,和鯨魚完全無關。簡單一句「鯨魚都唔俾播」,只是轉移注意。

高人話,港台節目首先要符合《香港電台約章》及《節目製作人員守則》的要求。當了解《香港故事》被抽起的兩集內容,還有觸犯法例之嫌,廣播署長作為港台總編輯,若節目觸犯刑事罪行他要負責。港台管理團隊盡力把關,檢視節目內容有沒有出問題,是負責任的表現。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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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l長和

自從傳出民陣是非法組織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後,成員紛紛割蓆出逃。繼街坊工友服務處宣布退出後,公民黨亦已通知民陣,停止參與民陣的工作和會議,而新民主同盟、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和民主中國陣線香港分部,亦表示不再參與民陣工作。

新民主同盟在facebook發帖宣布不再參與民陣工作。

新民主同盟在facebook發帖宣布不再參與民陣工作。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對傳媒表示,尊重和理解相關團體的決定,重申只要有團體留低,民陣仍會堅持。他表示,目前已有6、7個團體成員退出。

上述已有5個組織公開表示退出民陣工作,加上今年2月宣布解散的民主動力,已公開的有6個組織離開民陣。

民陣過去一直有公開成員名單,但近期已把成員名單從網站移除,在《聯合早報》指民陣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後,民陣更把民陣成員的手機聯絡群組移除。

知情者話,民陣成員主要有兩大類別:政治團體和民間團體。

據Ariel獲得的民陣成員名單,總共有43個成員:
政治團體
1.民主黨
2.公民黨(不參與民陣的工作)
3.工黨
4.香港本土
5.香港職工會聯盟(職工盟)
6.新民主同盟(新同盟)(不參與民陣的工作)
7.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
8.人民力量(人力)
9.街坊工友服務處(街工)(不參與民陣的工作)
10.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
11.四五行動
12.民主動力(今年2月已解散並退出)

民間團體
13.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
14.香港性學會
15.香港非正規教育研究中心
16.基督徒學生運動
17.香港基督徒學會
18.彩虹行動
19.香港人權監察
20.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
21.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22.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
23.草根文化中心
24.深水埗社區協會
25.紫藤
26.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不參與民陣的工作)
27.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28.香港融樂會
29.新婦女協進會
30.基督徒關懷香港學會
31.先驅社
32.大專2012
33.香港民主發展網絡
34.香港女同盟會
35.香港人權聯委會
36.葵湧基督徒基層團體
37.保衛香港自由聯盟
38.華人民主書院
39.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
40.新世界第一巴士公司職工會
41.亞洲專訊資料研究中心
42.中華基督教會深愛堂社關團契
43.中國民主聯合陣線香港分部(不參與民陣的工作)

現在已知的有6個民陣成員團體退出或已解散,即民陣仍有37個成員。

如今公民黨已退出,傳聞民主黨都在考慮退出民陣工作,民主黨青年部「民主青年」主席陳堡明向傳媒指出,民主黨目前未有明確決定,因為現時政治局勢變化太快,並透露指下星期民主黨中委會或會深入討論。

金牙大狀話,民陣不止是非法組織,而且在去年7月1日《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還組織非法集會,當日出現多宗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相信警方正調查民陣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現在仍參與民陣,實在極之高危。

金牙大狀話,刑事案要入罪,要證明有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mens rea)。參與非法組織,這種犯罪行為很易證實。就犯罪意圖而言,雖然無知並不是辯解,但經傳媒廣泛報道一個組織是非法組織後,仍然繼續參與,要證明犯罪意圖就更加容易了,這近似一般人所講的「知法犯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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