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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虐死案繼母供稱拖鞋打致口爆血 無求醫「因會慢慢好返」

女童虐死案繼母供稱拖鞋打致口爆血 無求醫「因會慢慢好返」

女童虐死案繼母供稱拖鞋打致口爆血 無求醫「因會慢慢好返」

2021年03月26日 13:31 最後更新:13:33

案件周一續審,辯方將傳召繼母的精神科醫生。

5歲女童疑遭親父繼母長期虐待,終致因敗血症而死;其8歲的兄長亦疑受到虐待,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繼母繼續作供承認有用拖鞋打女童嘴臉,解釋自己用「臭X」稱呼女童因「自己讀得書少,身邊朋友同事都係咁粗口爛舌」;又解釋未有帶女童就醫因自己都「細個成日跌親整損自己」,「以為慢慢搽藥膏會好返」。繼母又指自己案發前「有諗過自殺,有諗過燒炭、𠝹手、吊頸」,案發後發現自己罹患指抑鬱症。案件周一續審,辯方將傳召繼母的精神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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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繼母繼續作供。 資料圖片及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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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引用其Wechat對話紀錄盤問繼母時,繼母承認有打致女童Z嘴唇大量出血,解釋因當時Z嘴唇乾燥,容易裂開引致,又指Z會「搣」唇上乾燥皮屑。控方又引述對話紀錄指繼母曾言「嘴流晒血費事再打,打腳底」,繼母再承認曾用拖鞋打Z臉及嘴,但沒有打其眼角,解釋如果Z曳就會懲罰,但「唔係次次打」。被問到是否有時會打到Z跌倒,繼母解釋「好多時(Z)掂一掂就跌低,哥哥掂都會」。繼母否認不喜歡或憎恨Z,解釋用粗俗字眼形容Z因「自己讀得書少,身邊朋友同事都係咁粗口爛舌」,但僅用以表達情感,沒有用類似字眼形容親女Y「因為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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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再引述對話紀錄指繼母曾多次言「想佢哋死」或「想殺咗佢哋」,繼母辯解僅表達情感,非實際行動,舉例指繼女Z及繼子X玩耍期間曾於商店推倒所有貨物,故與友人言「同佢哋出街影衰晒」。繼母反駁控方指自己看見Z傷口時感到內疚,Wechat對話亦曾提到,進而再解釋「唔錫佢哋生日就唔會整咁多嘢畀佢哋,準備埋新年新衫新褲,準備埋上小學要用嘅嘢」。繼母再解釋除怕被發現虐兒後被拘捕故使Z幼稚園退學外,亦因Z「連數字都掉轉來寫」,但「學校老師都話佢冇問題」,「驚佢讀小學會追唔上」。

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續審,繼母繼續作供。 資料圖片及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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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母承認未曾帶X和Z就醫因懼怕被人發現虐兒後被拘捕,但同時亦因自以為可以處理。繼母又承認自己與丈夫自私,但並非不關心X和Z傷勢,有「盡量做到自己做到嘅」,控方馬上質疑任何正常人都知X和Z傷勢需留醫治療,繼母解釋「以為慢慢搽藥膏會好返」。其代表律師覆問時引述其對話紀錄「傷口呢家嘢由細玩到大,冇嘢嘅,搽下藥膏等佢慢慢消炎慢慢好返」,繼母再補充自己「細個成日跌親整損自己,又會幫做完手術嘅媽咪洗傷口,以為自己搞得掂」。基於Z膝後傷口潰瘍不便於行,繼母當時又打算托好友繼續到其家中照顧Z多1個月,「以為佢一星期會行到,個零2個月就可以好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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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控方質疑其精神病史下,繼母自白指案發後依律師建議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斷後,方發現自己罹患抑鬱症,案發前自己「有諗過自殺,有諗過燒炭、𠝹手,坐喺到望住天花板諗過吊頸,但係搵唔到點吊」,但自己從未付諸實行,因「放唔低媽同個女」。控方最後引述對話紀錄指X父親曾深夜打X295下,繼母解釋一般丈夫「教仔會行開」,當日曾聽到數十下擊打聲,X大叫大喊,繼母遂做表情暗示丈夫停止,又因「(男人)打實大力啲」,於是自己上前「㩒低X係咁意(用藤條)『fit fit fit』」,聽到丈夫稱295下遂引其言。

受害人的父親(29歲)、繼母(30歲)同被控1項謀殺罪,指他們於2018年1月6日謀殺女童Z。受害人的繼外婆(56歲)則被控4項殘酷對待兒童罪,指她在2017年8月10日至2018年1月6日,故意虐待和忽略男童X和女童Z。

維珍尼亞州一名前助理校長,被控無視警告,容許一名六歲學童帶同上膛手槍到校,該手槍其後用作槍擊其一年級教師。案件的陪審團遴選程序周一展開。

檢控官指,埃博尼·帕克被控八項嚴重虐待兒童罪,每項控罪對應手槍內的一發子彈。該手槍於2023年1月被帶入紐波特紐斯市里奇內克小學教師艾比·茲韋爾納的課室。每項罪名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資料圖片:里奇內克小學前助理校長埃博尼·帕克,2025年10月28日於維珍尼亞州紐波特紐斯,在艾比·茲韋爾納對她的訴訟期間望向法庭。(美聯社圖片/Stephen M. Katz/The Virginian-Pilot/資料圖片) AP圖片

資料圖片:里奇內克小學前助理校長埃博尼·帕克,2025年10月28日於維珍尼亞州紐波特紐斯,在艾比·茲韋爾納對她的訴訟期間望向法庭。(美聯社圖片/Stephen M. Katz/The Virginian-Pilot/資料圖片) AP圖片

根據法庭文件,控罪指帕克「在照顧學生方面,故意作出行為或不作為,其行為極其惡劣、肆意且應受譴責,顯示出對人類生命的魯莽漠視」。

帕克的代表律師周一早上在庭上,未能就其辯護回應評論。不過,其律師去年在民事訴訟中辯稱,這次槍擊事件是「無法預見」的。他們辯稱帕克沒有法律責任保護茲韋爾納,並向該案陪審團表示,「法律要求審視人們在作出決定時的情況」。

專家指,校園槍擊案後,校方人員被控刑事罪名相當罕見。這次槍擊事件震驚了這個軍事造船社區及全國,許多人質疑,如此年幼的學童如何獲得槍械並槍擊教師。

去年11月,陪審團裁定茲韋爾納獲賠1000萬美元,認同她在訴訟中的主張,即帕克無視了有關該學童持有槍械的多次警告。

茲韋爾納在課室的閱讀桌旁被槍擊。她住院近兩周,接受了六次手術,左手未能完全康復。一顆子彈險些擊中她的心臟,至今仍留在其胸腔內。

帕克是該訴訟中唯一的被告。法官早前已駁回將學區總監及學校校長列為被告。

訴訟指,帕克在獲告知槍械事件後,有責任保護茲韋爾納及其他人免受傷害。茲韋爾納的律師表示,多名學校職員在槍擊發生前數小時告知帕克,該學童背包內有槍,但帕克未能採取行動。

茲韋爾納作證指,她首次從一名閱讀專員口中得知槍械事件,該專員是由學生告發。槍擊事件在數小時後發生。儘管受傷,茲韋爾納仍能迅速將學生帶離課室。她最終在學校辦公室昏倒。

根據法庭記錄,茲韋爾納將在刑事案件中作證。

該學童的母親因嚴重虐待兒童罪及聯邦武器罪,被判處近四年監禁。其兒子向當局表示,他爬上衣櫃頂部,從母親的手袋中取出槍械。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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