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的產生方式比較複雜,外界比較關注由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全國性團體代表組成的新增第5界別,又或者第2界別即專業界別的大變,此界別內每一小分界,都差不多抽走了一半席位,由指定團體人士出任。
但選委會產生有一個靈活多變的最後殺著,外界較少留意,就是人大、政協原來可以自選界別。
按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內規定: 「除第5界別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也可以在其有密切聯繫的選舉委員會其他界別分組登記為委員。如果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登記為選舉委員會其他界別分組的委員,則其計入相應界別分組的名額,該界別分組按照本款第三項規定產生的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名額相應減少。」
換句話說,人大、政協如選了其他界別,會佔了該界別的名額,而其原有第5界別的名額,預計由全國性團體代表補上。
過去教育界選委由教協盡佔30席。
以選委會第2界別中的教育界為例,以前的選委分教育界(30席)和高教界(30席),其中教育界由教協盡佔30席,高教界亦由泛民選委全取30席,如今合併成一個統一的教育界,合共只有30席,議席先減一半,而當中每間大學校長或者學校董事會或者校務委員會主席各佔1席(11所大學料佔去11席),另有5席由教育界法定機構、諮詢組織及相關團體負責人分去,即只餘14席由教育界人士選舉產生。
高人話,若有來自教育界的人大或政協轉去教育界,就會佔去教育界的席位,若有需要,佔去3、5席絕不為奇。這樣選舉產生的席位就更少了。
又例如第1界別商界,當中地產及建造界有17席(上一屆原有18席),若有來自地產界的人大、政協去了「地產及建造界」參選,也會令此界別席位減少。
人大、政協可以散落各界別分佔位置,的確是一招兵不見血的殺著。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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