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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當上銀行主任!因為迷上網路賭球,巨虧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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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當上銀行主任!因為迷上網路賭球,巨虧7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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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當上銀行主任!因為迷上網路賭球,巨虧700萬

2021年04月07日 16:37

又見銀行從業人員犯罪大案,刑期高達十四年。

本案涉及當事人易某某,1989年生,大學本科文化,原系某銀行四川省大竹縣支行某分理處主任。年輕有為的他本應該有著無限光明的前途,卻因為貪慾及賭博,做出一系列不法之事,而最終失去了自己的事業、家庭和自由。

銀行主任迷上網路賭球巨虧700萬

近日,四川省達州市大竹縣人民法院發佈一起詐騙罪案例。被告人易某某系某銀行大竹縣支行某分理處主任,因借款622萬元網路賭球,其中599萬餘元無法歸還而被判刑。

根據中國庭審公開網公佈的2020年8月5日庭審視頻,讓這起案件的更多細節浮出水面。

圖片來源:中國庭審公開網截圖

庭審視頻顯示,被告人易某某,男,1989年2月5日出生於四川省渠縣,大學本科文化,2018年12月起直至案發,某銀行大竹縣支行某分理處原主任。

在29歲就當上分理處主任,易某某的前途一片看好。

但是,危機的種子在此之前已經種下。

原來,早在2018年10月,易某某下載了網路賭球軟體,開始參與網路賭球,並走上了不歸路。賭球輸得最多的時候,累計虧空甚至達到了700多萬。

而易某某是農家子弟出身,據其供述工作時月收入現金在7000-8000元左右,名下只有一部十幾萬的車,和妻子買的房子價值30多萬。

也就是說,其個人的資產是完全沒有能力應對如此高的債務。

想靠借錢翻本結果越虧越多

迷上賭博,債台高築,易某某打起了借錢翻本的主意。

庭審視頻顯示,根據指控,從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他以回報高額利息的方式,向同事、朋友、客戶借款,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合計達600多萬元,他將該借款拆東牆補西牆,進行挪借和網路賭球,該借款至案發未歸還。

其中,公訴人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2018年12月,他開始擔任某銀行大竹支行某分理處主任。由於該分理處有貴金屬交易任務,時任主任的易某某便組織員工湊了40萬元用於完成任務。易某某在保管該40萬元期間,將該筆資金用於網路賭球全部輸掉。為了賭球翻本填補虧空,易某某遂編造理由,繼續借錢,進行網路賭博後又將錢輸光。

經法院最終查明,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易某某通過虛構買房、投標、完成業績、做生意、還貸等理由向楊某某等14人借款共計622萬餘元。

易某某將借來款項大部分用於網路賭博、填補虧空,虧空的情況下繼續賭球,試圖翻本,結果虧得更多。最終有599萬餘元的借款無法歸還。

2019年8月,因為無力償還借款,他將自己的汽車在一個小貸公司抵押貸款5萬元。因為債務糾紛,他跟妻子也離了婚。

2019年9月9日,易某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大竹縣公安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7日被逮捕。

獲刑14年並處罰金30萬元

大竹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易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借款用於網路賭博、借新還舊,致使599萬餘元的借款無法歸還,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

法院認為,被告人易某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綜上,法院根據被告人易某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悔罪表現,判處被告人易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責令被告人易某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599萬餘元;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被告人易某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2021年3月,二審維持原判。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近日,甘肅酒泉有學生家長反映,酒泉市第六中學一位班主任對學生遲到等行為進行罰款,金額從10元到500元不等,一個學期現金或罰沒七八萬。

家長稱,罰款從兩年前就開始,當時班主任丁某在微信群規定學生遲到、沒完成作業、考試退步等都會罰款。

視頻截圖

酒泉市肅州區教育局發佈《關於對網上反映酒泉六中某班主任收取學生罰款等問題的回復》,對此事作出回應。

回復中稱,經調查核實,該班本學期寒假期間以微信紅包形式共收取罰款820元,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保管,至調查時,沒有使用。

目前,教育局已督促學校全面進行整改, 責令酒泉第六中學督促該班家長委員會已退還罰款,給予學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誡免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檢查等處理。

關於對網上反映酒泉六中某班主任

收取學生罰款等問題的回復

近期,有個別家長和網民反映,酒泉六中初三某班班主任丁某某存在學生作業完成情況打卡罰款等問題。肅州區立即成立了由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調查組,對所反映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 

經調查,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但網上所說收取罰款七、八萬元的說法與事實不相符。

2021年1月8日,有家長在家委會微信群中提議,為督促學生按時完成作業,寒假期間要求家長每天通過手機打卡發送學生作業完成和仰卧起坐情況,遲打卡一次罰款10元,不打卡一次罰款20元,罰款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以微信紅包形式收取並保管,用於獎勵成績進步學生和購買班級用品。經調查核實,該班本學期寒假期間以微信紅包形式共收取罰款820 元,由家長委員會負責人保管,至調查時,沒有使用。 

調查組認為,丁某某同意並支持家長委員會向學生家長收取罰款,違反相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學校也存在管理不細緻、不到位的問題。根據調查掌握的情況,已督促學校全面進行整改,責令酒泉第六中學督促該班家長委員會已退還820元罰款;同時依照相關規定,給予學校及班主任丁某某誡免談話、通報批評、責令檢查等處理。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和教師隊伍建設,不斷規範學校及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感謝家長和網民朋友對我區教育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