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打疫苗市民中風比率比無打疫苗更低 接種疫苗和因病離世沒有因果關係

博客文章

打疫苗市民中風比率比無打疫苗更低 接種疫苗和因病離世沒有因果關係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打疫苗市民中風比率比無打疫苗更低 接種疫苗和因病離世沒有因果關係

2021年04月15日 16:37 最後更新:18:30

政府今日公布把接種疫苗年限降至最低16歲(復必泰疫苗)或18歲(科興疫苗),因為政府認為疫苗安全有效,希望市民盡快接種。

近日經常出現「市民打疫苗後死亡」的新聞。其實每天本港平均都有一百多人病死,隨著打疫苗的人數逐增加(已打一針市民佔人口近8%),既打了疫苗又因病離世的市會愈來愈多,但兩者其實没有因果關係。

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疫苗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接受無綫訪問時指出,曾接種疫苗的市民出現急性中風等情況,比率較未有接種者低,顯示打疫苗與相關不良反應沒有直接因果關係。

疫苗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無綫訪問截圖。

疫苗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無綫訪問截圖。

本港疫苗接種展開了一個半月,逾60萬市民已接種了第一劑。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主席劉宇隆表示,根據醫管局和衞生署3月中至4月初數據分析,發現在接種了疫苗的人士當中,有37人出現急性中風,平均每1萬人有0.7人;相比沒接種疫苗的人,同期有1281人急性中風、即每1萬人有1.84人,比率遠較接種疫苗人士高。

接種了疫苗的人士出現急性中風或心肌梗塞的比例,都比沒有接種疫苗人士為低。

接種了疫苗的人士出現急性中風或心肌梗塞的比例,都比沒有接種疫苗人士為低。

急性心肌梗塞情況亦一樣,沒接種疫苗人士出現心肌梗塞比打了疫苗者高一倍,所以可以排除疫苗與不良反應或離世有直接因果關係。

對於有15宗死亡個案,死者之前曾接種疫苗,當中13人是接種科興疫苗,劉宇隆解釋,是因為接種科興的人較多,而且年紀較大所致。

劉宇隆稱:「第一是接種科興暫時多過復必泰,變相打針的人數多;第二是接種科興的市民,年紀大過接種復必泰平均約20歲。當年紀大時,所有心血管病、中風機會都會相應提高。市民有心血管病,只要管理好疾病,都可以接種疫苗,保護他們免於新冠病毒感染。」

他又認為,接種疫苗作為屏障,再配合其他社交距離措施,預計本港1年至1年半後可全面放寬防疫限制。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布消息,針對近期巨集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今天約談了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聲明指出,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導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資訊,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苦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香港的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導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導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公署指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正如公署發言人談話所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導。

公署聲明最後強調,公署支持特區政府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依法在港從事採訪報導工作的合法權益,繼續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高人話,國安公署約見了部份部份傳媒負責人和記者並非無的放矢。

兩日前,即是12月4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批評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在信件中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鄧炳強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同時他在信中亦指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