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Paul Harris 應自動辭職

博客文章

Paul Harris 應自動辭職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Paul Harris 應自動辭職

2021年04月26日 07:10 最後更新:07:15

最近,英國民眾發起不同的示威活動反對英國政府推出的防疫措施,英國警方出動,對他們進行鎮壓拘捕起訴。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Paul Harris 夏博義,並沒有指出這是鎮壓和平示威,然而,他不斷用所謂的和平示威去形容修例風波期間示威中的各種暴力事件,公然為違法者開脫,並無理指責法院判決,攻擊特區警方依法維護社會安寧的正義行為。

另外,Paul Harris 假裝不知道英國政府近期推動修改法案以加強警方管制示威的權力,比如,其中破壞雕像等紀念物的示威者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為何不見他批評英國剝奪人民和平示威丶表達意見的權利?

所有自由丶人權都有法律邊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美國丶英國歐洲等等所有國家的情況。 宣稱為美國而戰的黎智英等人,早前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其行為明顯是挑戰法律,犯罪證據確鑿,多名案犯亦當庭認罪,法院的判決合理。我們想請問 Paul harris ,他們的冤屈在哪裏? 你支持他們目的何在?

Paul Harris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不斷宣稱要修改香港國安法,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及對抗憲制秩序。他是英國自由民主黨的黨員,他創辦的「香港人權監察」,接受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捐款;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他也涉嫌隱瞞自己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的身分。大律師公會是一個專業團體,且還承擔着多項法定職責,其主席也應堅持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而 Paul harris 與外國有緊密聯繫的反華政客,怎麽可能履行大律師公會此前聲明中所宣稱的「維護特區法治、《基本法》,支持「一國兩制」」?Paul harris應自動辭去大律師公會主席之職。

另外,香港由亂及治使市民看清楚了只有香港國安法和「愛國者治港」原則得到落實,才能更好地捍衛香港的法治精神、維護社會穩定及市民的整體利益。破壞法治公義、損害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會受到有力法律制裁,大律師公會也不要政治化,更不應反中,否則,離自取其辱不遠。

楊倩文 律師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往下看更多文章

美國務卿:塑造氣候 落後中國

 

據彭博社報導,美國國務卿布林肯Blinken上週發表演講,承認美國在抓住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方面落後於中國。布林肯把氣候變暖的挑戰視為創造更多就業和輸出美國價值觀的機會。

布林肯將表示,如果不追趕中國,美國將“錯過以體現我們的利益和價值觀的方式塑造世界氣候未來的機會,我們將錯過為美國人帶來無數就業崗位”。

他說中國是“太陽能電池板、風力渦輪機、電池和電動汽車的最大生產國和出口國。”。筆者認為他這次講出了事實,中國靠自己,進行科技創新而領先了美國。 這說明了中國人的創新能力很高, 美國的技術封鎖在中國沒有多大的作用。

另外,美國民主黨參議員Chris Van Hollen 與共和黨參議員布朗特Roy Blunt提出立法,旨在識別關鍵的新興科學技術挑戰並提出建議,以確保美國在這些領域的領導地位。筆者覺得美國應該用正當的方式去努力,而不應用反派角色的方式去損害他人~中國,以維持自己的領先,非常不道德。

在此之前,美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也提出了一項法案,以對抗中國在科技領域的影響力。筆者留意到中國一直在以和平發展、利人利己的方式行動,並沒有侵犯其他地方或國家。而美國基本上是我行我素,不斷破壞國際規則,基至以前用虛假情報發動伊拉克戰爭,導致人道主義災難,美國沒有道歉賠償。現在美國又不斷以虛假信息指控中國,太不應該了。不過中國不是伊拉克,70年前在朝鮮半島對抗美國,已令美贏不了,美國應吸取教訓才好。

馬志明 中大醫學院學生
香港建設專業聯會青年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