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夏博義當選成為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他的出位言論,成為中外關注。夏氏上星期六接受網媒訪問,指出兩年前所發動的「8.18」及「8.31」事件主腦,包括黎智英、李柱明等人,他們為了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為何判他們受牢役之苦。另外,夏氏更引用英、美法庭案例,認為香港法庭所作出的裁決,刑罰過重。筆者看罷整篇專訪後,認為網媒將夏氏塑造成為「救世主」,憑著滿口歪理,就以為可以充當英、美兩國的走狗繼續「彰顯公義」。但實情是強弩之末。
筆者首先駁斥夏氏所提出「8.18」和「8.31」事件實屬和平集會的論據,夏氏指出上述兩次集會是和平進行,理應得到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然而,自2019年六月開始,每當周末完成所謂的和平集會後,就會發生流血衝突,暴徒破壞社區設施,這是鐵一般事實,夏氏又怎能解釋這是和平集會?一次可以解釋為個別事件,但接二連三所發生的,就不是偶然的。
另外,夏氏又用北愛爾蘭共和軍比喻為香港警方,共和軍在七十年代的恐怖襲擊,激起民憤、恐懼籠罩全國。實情是,角色互換就對。夏氏應該以黑暴份子比喻為北愛爾蘭共和軍,他們的行為激起普遍香港市民的憤怒。每當市民講錯一句說話,就會被暴徒施以襲擊,甚至有途人斥責暴力行為而被淋易燃液體並點燃,社會充斥著白色恐怖。市民見到暴徒尤如見鬼一樣!
最後,夏氏質疑《國安法》是套上港人的金剛圈,壓制言論自由。筆者指出,如果中央政府沒有在港實施《國安法》,香港局勢仍然處於動盪不安。加上,《國安法》只針對危害國家安全及分裂國家的人士,平民百姓根本不是該法所針對的人士。筆者認為,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盡快引咎辭職,不要再玷污其公會的聲譽。另外,筆者希望英美政客立即收聲,香港事務是中國的內政,不容許外國政客說三道四!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及國際關係哲學碩士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成員 潘偉傑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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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我們第六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國安委在灣仔會展中心舉行「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2021」開幕典禮。期間,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國家安全委員會顧問駱惠寧致辭表示,國家安全是民生所依,廣大香港同胞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正如駱主任提及國家安全其實離大家很近的,如疫情防控戰,就是事關國家安全的一場大戰,與我們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息息相關。但是在香港人心中不少是對國家安全觀念相當薄弱,更甚是沒有的。因些,有關部門籍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舉辦不同活動以強化國家安全觀念如「全民國安家安同心匯」、校園推廣活動、特區政府紀律部隊訓練學校開放日等等,以營造一個重視國家安全的氣氛。
筆者認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應該更進一步地去推廣,對於國家安全觀念薄弱的港人如何有效去讓他們認識,不是單靠幾個活動就能讓他們知道國家安全是與他們有關。特別是在香港人長期受到「重個人、輕集體」的觀念教育;因此,國家安全是對他們來說是抽象的。如殖民地年代的香港,英國政府會在細節上滲入相關觀念;如1992年的電影「逃學威龍」中有一句對白「英女皇生日你放唔放假」。這句對白就很生動將一個抽象的觀念帶入群眾中。
正如駱主任所言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勢不可擋是香港發展最大底氣和最大依靠,國家安全教育可從硬件上及軟件上加強推廣。在硬件上,可增加不同人士參與及推廣國家安全,如在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中新增分區委員會、地區滅罪會及防火委員會中成員有機會成為選委會委員。他們在香港社會的影響力日益增加,他們應該身先士卒地去推廣國家安全教育。在港的中資機構的公關部門更應為國家安全教育日進行相關廣推,如推出優惠措施及廣告等等。在軟件上,特區政府應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定為法定假期,讓它成為普天同慶的日子,加上國民教育強化國家安全的觀念。特區政府亦可提供資助讓香港電影界或邀請網紅拍攝「愛國者」的主題電影或微電影等以強化國家的觀念以植入香港市民心中。假以時日,當大家聽到「國家安全」便會連結到香港市民生活的小細節,便是駱主任所要求的香港同胞需積極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義務。
《青評會》成員 – 馮沛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