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香港與內地公務員互換「掛職」 不限AO及新入職 同以往交流大不同

博客文章

香港與內地公務員互換「掛職」 不限AO及新入職 同以往交流大不同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香港與內地公務員互換「掛職」 不限AO及新入職 同以往交流大不同

2021年05月11日 12:21 最後更新:12:35

特區政府今年年初要求公務員宣誓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落實愛國者治港,接下來又有大動作。

特首林鄭月娥昨晚(5月10日)接受央視《新聞1+1》節目訪問,透露特區政府正與中國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相關事宜,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令到他們更加了解兩地情況。

白岩松連線專訪林鄭月娥。

白岩松連線專訪林鄭月娥。

事實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4月12日就已經在立法會財委會上透露,正與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目前中高級及首長級人員到內地參加培訓的名額,已增至1000個,期望未來達到「全覆蓋」目標,讓較基層的公務員都能參與,包括讓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以便觀察學習。

聶德權透露未來公務員培訓要「全覆蓋」。

聶德權透露未來公務員培訓要「全覆蓋」。

聶德權還指出,未來希望引入規定,要求公務員必須在3年試用期修畢內地培訓課程,才可獲長期聘用。

高人話,林鄭講到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公務員互換「掛職」,相信相關規定不單止好快落實及常態化,亦會向住「全覆蓋」目標行,不限AO及新入職的公務員,讓公務員都到內地掛職常態化。

值得關注的是,今次的交流安排,是以「掛職」的形式,同以往簡單的交流活動有好大差別。

過去香港亦有安排部分公務員去內地培訓,但主要是到國家行政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院校上堂,聽各部委負責人介紹國情等等,同時再安排考察交流活動,例如去國家最先進的科技項目等機構,休息時間再安排去走訪名勝古跡,其實內容都比較虛,對公務員真正了解國情幫助有限。

但「掛職」就是完全不同概念,在內地官場「掛職」,要實實在在將公務員派去內地任相似等級的職務上工作,例如中央部委的官員會派到地方掛職,是深入去做至少幾個月的工作,甚至1至2年,期滿之後再回到原本的崗位工作或獲得晉升。

例如Ariel就認識一位香港人到貴州省一個縣掛職,做助理縣長,就真的要去解決那個縣的各種大小問題,他就負責扶貧,幫當地的農民脱貧,成為當地的「父母官」。

蔣麗芸上月在立法會財委會發言時,亦有針對具體安排提出意見。就聶德權透露的消息,蔣麗芸話,希望公務員未來有機會到內地的鄉和縣實習,有助他們了解基層問題,對他們有莫大裨益。

的而且確,特區要落力搞兩地公務員培訓「全覆蓋」,就不能流於走馬看花式的所謂交流。「掛職」的安排,就算沒有去到基層鄉和縣,也要在機關單位也能第一線接觸到實際工作,更能讓香港公務員了解到整個國家的政務系統,了解中央部委有中央部委的辦事方法,地方又有地方的辦事智慧。

換言之,「掛職」不是輕鬆悠閒的交流,更不是渡假,今次一眾香港公務員就可以親身去感受到,內地做公務員其實係一份責任好大、好辛苦的工作,並不是某些陳舊印象中內地官員貪腐、返工好hea等等。相信這些經歷,都能消除一般香港人對內地公務系統的偏見,而這些了解及感受,不去掛職的確是做不到。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因47名反對派初選案正被還押候番的民主黨尹兆堅,今日(5月10日)宣布辭任葵青區議員,任期明日結束。尹兆堅稱,其從政生涯令他「此生無憾」,無奈如今要辭去議員職務。

民主黨尹兆堅宣布辭任葵青區議員。

民主黨尹兆堅宣布辭任葵青區議員。

另外,柴灣漁灣區議員徐子見今日亦表示,在荔枝角收押所已有一段日子,無法履行議會職務,反覆思量下別無他選,決定辭任漁灣區議員一職。

柴灣漁灣區議員徐子見宣布辭去區議員一職。

柴灣漁灣區議員徐子見宣布辭去區議員一職。

一日有兩個正被關押的反對派區議員辭職,令正被還押的反對派區議員辭職人數升至8人,除了尹兆堅和徐子見外,還包括中西區梁晃維、觀塘區李嘉達、荃灣區譚凱邦、北區林卓廷、西貢區范國威及元朗區王百羽。

尹兆堅的助手就在facebook發帖,話尹兆堅身負11罪。

尹兆堅的助手就在facebook發帖,話尹兆堅身負11罪。

其實反對派人士面對官司纏身的困擾,尹兆堅的助手就在facebook發帖,話尹兆堅身負11罪,最早係2018年,他和林卓廷「想頂住一地兩檢嘅時候」,被控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尹兆堅被加控普通襲擊。尹兆堅助手聲稱尹孭住11條罪,「估計最終訟費過千萬」。當然發帖的原因為了籌款,但尹兆堅孭住11條罪也是事。

政壇八卦友話,早前傳出阿爺想大力改組區議會,但隨著激進份子紛紛退出,區議會未等阿爺出手,已經慢慢洗白。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