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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筆小球」,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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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筆小球」,判了!

2021年06月01日 03:38

5月31日下午,仇子明(新浪微博名「辣筆小球」)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公開賠禮道歉。 

仇子明受審。圖源:人民日報

後,為博取眼球,獲得更多關注,在其住處使用其新浪微博賬戶「辣筆小球」(粉絲數250餘萬), 先後於10時29分、10時46分發佈2條微博,歪曲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事迹,詆毀貶損衛國戍邊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上述微博在網路上迅速擴散,引發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控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仇子明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認罪認罰,當庭表示絕不再犯。據此,辯護人請求從輕處罰的辯護意見屬實,公訴機關所提有期徒刑八個月的量刑建議適當,均予採納。

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證據,綜合庭審中控辯雙方意見,依法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國內主要門戶網站及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發佈通報,已於19日將發佈違法言論的仇某某(男,38歲,南京人,網名「辣筆小球」)抓獲,該賬號是有254萬粉絲的微博認證大V。

根據網友此前截圖,@辣筆小球 賬號在其微博發佈內容,詆毀英烈,妄稱「陣亡的不僅僅只有4人」,詆毀在邊境鬥爭中身負重傷的團長祁發寶。

有網友指出其身份是《經濟觀察報》員工。2月19日晚,@經濟觀察報 官微直接點名了賬號所有者仇子明,並聲明其早在2015年就已經從經濟觀察報離職,其言行與經濟觀察報沒有任何關係。

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南京市建鄴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修正案中明確的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對仇某明批准逮捕。同時,南京檢察機關決定公益訴訟立案並開展調查。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29日,河南洛陽一小朋友在觀影時不停走動並多次拍打銀幕,持續近半小時,最終造成銀幕損壞。事後,家長反稱影院有很大責任,因其未告知銀幕不可觸摸。目前,根據影院最新回應稱,銀幕需換新,費用近兩萬元。另外,影院也就此報警,但因小朋友是未成年人,無法約束,影院也很無奈。

「值班經理在監控中發現這個小朋友在銀幕前玩耍,進去看(之後發現)銀幕已經被損毀了。」

5月29日,河南洛陽一影院工作人員通過監控發現,有一小孩在觀影時,不停跑跑跳跳,不僅來回走動影響觀影,還多次用手觸碰和拍打銀幕,造成銀幕損壞。

據該影院工作人員袁先生稱,他們之後將監控視頻時間軸往前倒了半小時左右,發現這個小朋友在此期間一直在銀幕前玩耍,還拍打銀幕,但其家長卻並未阻止。

袁先生表示,觀影途中,影院就試圖與家長溝通但未果。因家長不太配合,影院還報了警。不過,警方建議雙方進行協商,或走訴訟,因為涉事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沒有辦法去約束他。」

另外,據袁先生介紹,在雙方協商過程中,孩子家長認為影院有很大的責任,稱他們沒有一對一地向觀影者介紹銀幕不可觸碰。家長還稱,孩子在觀影中出了這件事,身心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了此事的最新進展。

據影院經理介紹,他們已對事發影廳內的30位顧客進行了賠付,而孩子家長目前就只留了一個電話號碼。另外,金屬銀幕受到外力破壞之後無法修復,只能換新。新的銀幕再加上安裝費,整體成本在1萬5至1萬8千元。

該影院經理還表示,由於30日的影票已經預售了,這個影廳當天還在堅持放映。等到31日,此影廳就開始停場,而單廳淡季停場一天的票房損失就有3至4千元。該影院經理也提到了協商過程中報警一事,「因為(小朋友)是未成年人,沒有辦法去約束他,我們現在也比較苦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