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自行車和其他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通行範圍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下稱《通行通告》)以及《關於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下稱《登記通告》),徵求意見時間為7月13日至7月22日。

根據這兩份通告的規定,廣州將實施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未上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禁止在廣州行政區域內上道路行駛。此外,廣州調整了限行範圍,從全市行政區域調整為中心區部分區域,在該限行區域內一律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廣州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示意圖。通訊員供圖

限行範圍調整為中心區部分區域

對於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廣州市政府在2016年11月發佈了《關於電動自行車和其他安裝有動力裝置的非機動車不准上道路行駛的通告》,提到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一律不准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多年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呼聲越來越高。此外,由於近兩年,隨著新業態的快速發展,以及疫情期間特定交通環境的影響,電動自行車數量增幅明顯,電動自行車亂穿插、闖紅燈、逆行等違法行為日漸凸顯。同時,疊加非機動車道缺失等情況,廣州市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呈高發態勢。

為此,廣州交警在跟蹤、評估廣州市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政策實施成效,學習借鑒國內其他城市相關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政策優化研究,醞釀推出調整方案。

此次政策優化調整主要內容為一是對全市符合條件的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上牌管理;二是電動自行車限行範圍從全市行政區域調整為中心區部分區域;三是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預約通行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可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廣州交警表示,此次將電動自行車限行範圍從全市行政區域調整為中心區部分區域,主要是考慮交通運行狀況、非機動車道設置情況、公共交通服務水平以及各類交通通行需求等方面因素。

以下區域(均含所指路段)內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東面:科韻中路(廣園快速路至琶洲大橋段)、琶洲大橋、科韻南路(琶洲大橋至新滘東路段)以西;

南面:新滘東路、新滘中路、新滘西路以北;

西面:機場路(黃石立交至三元里大道段)、三元里大道(廣園西路以北路段)、廣園西路(三元里大道以西路段)、環市西路(廣園西路至西場立交段)、增槎路(增埗橋至西場立交段)、增埗橋、珠江(增埗橋至人民橋)、珠江大橋東橋、珠江隧道、人民橋、工業大道北、工業大道中、工業大道南(新滘西路以北段)以東;

北面:黃石東路、白雲大道南(黃石東路至廣園中路段)、廣園中路(白雲大道南以東段)、廣園東路、廣園快速路(科韻中路以西段)以南。

網約配送車輛登記後

可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通行通告》明確規定,在上述限行區域內,全天禁止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那麼外賣等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是否同樣不能進入限行區域?

對此,廣州交警表示,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預約通行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不受本通告第一條限制。政策優化調整後,廣州市將對網約配送車輛、駕駛人、號牌、所屬企業等資料進行信息化登記。經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預約通行的網約配送電動自行車,可在限行區域內通行。預約通行具體措施另行公佈。

而《登記通告》也對網約配送車輛的管理作出了規定,明確提到對於網約配送車輛符合「新國標」並獲得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憑有效材料登記核發藍底白字型大小牌和行駛證。網約配送車輛應當以網約配送企業名義登記,並按網約配送的用途使用,不得交予非本企業人員使用。

一人可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

牌證費為30元/套

南都記者從廣州交警那了解到,未在廣州市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全天禁止以下車輛上道路行駛。那麼電動自行車通過什麼途徑可以辦理車輛登記上牌?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根據上述兩份規定,廣州市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外地戶籍居民憑個人有效身份證及居住證,可申請登記一輛電動自行車。

在廣州市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標準、獲得CCC認證。為方便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廣州交警提供「線上+線下+帶牌銷售」三種途徑辦理。

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時,市民可以通過線上小程序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歷證明、合格證證明或進口憑證,填寫車輛信息進行預登記。其後,到線下服務網點交驗電動自行車並安裝號牌,按照物價部門收費標準繳納牌證費,即完成電動自行車登記。同時,可以在「帶牌銷售」網點,直接購買已預登記並安裝號牌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可以選擇郵寄或在線下服務網點自取的方式,獲得車輛行駛證。

《登記通告》規定,根據廣東省非機動車牌證費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辦理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每輛收取牌證費30元/套。

此外,對於限行區域內的存量電動自行車,廣州將採取過渡性管理措施,比如可考慮設置過渡期,過渡期內,電動自行車可在「除主幹道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設置的嚴管路段以外的路段」臨時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