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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旺角警署 3學生涉非法集結罪成 分別判入獄及更生中心

社會事

圍旺角警署 3學生涉非法集結罪成 分別判入獄及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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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旺角警署 3學生涉非法集結罪成 分別判入獄及更生中心

2021年07月23日 18:54 最後更新:19:04

女生甄嘉詠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朱俊威被判囚7個月,男生楊銘豪則被判囚6個月。

前年9月7日,示威者包圍旺角警署,3名學生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一男生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葉啓亮今於九龍城法院分別判兩名男生6個月及7個月即時監禁,女生則被判入更生中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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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甄嘉詠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朱俊威被判囚7個月,男生楊銘豪則被判囚6個月。

示威者於前年9月7日包圍旺角警署。資料圖片

示威者於前年9月7日包圍旺角警署。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甄嘉詠(19歲,學生)、朱俊威(28歲,學生)、及楊銘豪(23歲,學生)。三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水渠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朱俊威另被控於同日在始創中心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X。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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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依次為甄嘉詠(19歲,學生)、朱俊威(28歲,學生)、及楊銘豪(23歲,學生)。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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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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