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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示威藏雷射筆罪成 男廚師判監5個月

社會事

去年旺角示威藏雷射筆罪成 男廚師判監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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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示威藏雷射筆罪成 男廚師判監5個月

2021年07月30日 15:52 最後更新:16:02

梁官認為被告行為有一定程度嚴重性,惟考慮他初犯,故判其入獄5個月。

25歲男廚師去年5月在旺角攜帶一支雷射筆,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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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旺角區發生多次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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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結案陳詞時望裁判官梁嘉琪考慮被告案發當日並無作出任何激烈行為,且對作為有悔意,家庭經濟狀況平平,尤其他的母親兩年前曾患癌。梁官認為被告行為有一定程度嚴重性,惟考慮他初犯,故判其入獄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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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被告劉曉峰,被控於去年5月10日,在豉油街與通菜街交界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雷射筆。他原亦被控非法集結及違反限聚令,經審訊後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去年5月旺角區發生多次衝突事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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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報業評議會對近日大埔火災悲劇深表哀痛,並對遇難者家屬及受影響人士致以深切慰問。報評會指,接獲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來郵,關注到有遇難者遺體照片出現在媒體,對公眾心理造成困擾,報評會對此表示高度關注。

大埔宏福苑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大火。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警。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火警。巴士的報記者攝

報評會指出,在社交媒體普及、資訊傳播迅速的環境下,有人於社交媒體及即時通訊平台發布疑似遇難者遺體影像,此等情況不僅對遇難人士家屬造成二次傷害,亦可能對社會大眾帶來心理負面影響,警方已主動聯絡和要求平台移除。

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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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評會強調,該會的專業守則基礎,是由本港四大新聞團體共同制定的《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然而,在人人也是記者的年代,報評會呼籲各大網媒及廣大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發布或轉發資訊時,參考《新聞從業員專業操守守則》,尊重遇難者與家屬的尊嚴與感受,切勿保存、上載或傳播涉及遺體的現場影像。報評會呼籲,讓我們大家共同維護具同理心以及善意的網絡環境,以減輕事件對相關人士與社會造成的心理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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