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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宙法官問暴動學生老師:「犯罪後歌頌他為模範學生,倒不如在犯案前教導他」

博客文章

陳炳宙法官問暴動學生老師:「犯罪後歌頌他為模範學生,倒不如在犯案前教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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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炳宙法官問暴動學生老師:「犯罪後歌頌他為模範學生,倒不如在犯案前教導他」

2021年08月10日 13:52 最後更新:13:55

2019年10月13日有人發起「18區商場罷買日」,4名14至18歲的年輕男女,到粉嶺一間中國銀行大肆破壞,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刑事損壞等罪,其中兩名14歲女學生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一名19歲青年8月9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教導所,另一名16歲學生則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稱該學生毫無悔意,判刑是把他「從自欺欺人的夢境中叫醒」,學會守法。

裁判官陳炳宙。

裁判官陳炳宙。

兩名被告為無業青年陳慶麟(19歲)及鄭姓學生(16歲)。陳慶麟被控非法集結、刑事損壞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鄭姓學生則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陳官稱,16歲鄭姓被告的求情信稱他為人正義,心存正念,為人敦厚及有責任心等,惟陳官斥他以雷射筆傷害警員的眼睛與上述特質「扯不上半點關係」,更稱是「十分惡毒的行為」。

他又指出,鄭姓學生的師長在他犯罪後歌頌他為模範學生,倒不如在他犯案前教導他守法;又稱若師長已經教導,惟被告不遵守,師長不值得為他求情,反之師長沒有教導的話,則無資格為他求情。

陳炳宙法官質問暴動學生師長,已不是第一次。

今年4月,陳炳宙法官審理另一宗在2019年11月13日大埔的暴動案,案中其中一個被告18歲的餐廳侍應蘇偉成被控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蘇偉成的老師為他求情時表示,蘇偉成因為追求公義而犯案。

陳官反問話:「希望這位老師問一問自己,點解會教出一個相信犯法係追求公義手法嘅學生?」

最後陳官直指蘇偉成作供時胡說八道,誣告警察而不道歉,形容他是讀書不成,無一技傍身的年輕人。判他入教導所培養守法意識,「令社會少一個干犯嚴重罪行的人。」

學生暴動,老師有責。當日沒有把學生教好,如今又為犯事的學生求情,陳炳宙法官對老師們的詰問,不知敎協有何回應?




小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元朗7.21事件兩周年之際,網媒《立場新聞》報道指,獲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協助,透過中心的社交媒體數據庫分析,數據庫第一次出現7.21集會消息及「得元朗得天下」圖,是源自一個叫「風中微塵」的微博帳戶。而這位「風中微塵」曾接受新華社訪問,自稱「香港警嫂」。

報道指,「風中微塵」出帖後不夠 30 分鐘,有關消息開始在Facebook 建制公開群組出現,更有建制網民附加「元朗一眾鄉紳恭候你們」的圖片。而連登討論區第一次出現「得元朗得天下」圖是在「風中微塵」發帖後約一小時,內容是澄清有關消息屬謠言,之後出現的內容大部分也是相同性質。至於 Telegram 頻道,也是在「風中微塵」發帖後約兩小時才出現該圖,但已加上「假消息」字眼。

報道根據上述發現,認為與監警會報告指,連登討論區用此圖呼籲人參加元朗集會,並不相符。

知情人士告訴小鯊,看到報道後,從權威渠道翻查當日社交媒體數據,追查所謂「得元朗得天下」貼圖,得出結果是在2019年7月18日 12:09分 在 telegram 一個名為 [公海總谷2.0] 求助丶討論丶情報交流區 中已經出現, 由一個叫做「戰無不勝」的 TG 用家所發布。

「戰無不勝」的 TG 用家比「風中微塵」在微博發布的「得元朗、得天下」貼圖,時間早大概1小時。

「戰無不勝」的 TG 用家比「風中微塵」在微博發布的「得元朗、得天下」貼圖,時間早大概1小時。

這比起「風中微塵」在微博的發布時間早大概1小時,知情人士話,誰是「戰無不勝」無法得知,是否原創者亦不能確定,但肯定的的是這個帳戶更早發布相關的帖子。即係話經過知情人士的Fact Check,有關網媒的報道, 聲稱「風中微塵」是第一個發布者這個講法,並不準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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