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選舉將於9月19日舉行,外界並未注意到,選委會性質和職能將有重大轉變。按這次完善政制的設計,選委會除選出行政長官外,還會選出40名立法會議員,佔立法會90名議員中的44.4%,背後的理念是重塑「行政主導」的政制,在行政長官背後形成穩定的支持,方便政策快速推展。
過去的選委會只是5年開一次會選行政長官。資料圖片
但知情人士指,未來的選委會相當重要,它的職能遠不只於此,將不會像過去那樣5年開會一次,選出行政長官就算,未來也不止於只是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選委會的改變將包括以下幾項 :
1、類似人大、政協。知情人士形容,未來的選委會,有點像現在的人大政協,現在中央政府由全國人大選舉產生,政府每年要向人大提交政府工作報告,交代工作,未來選委會與特區政府關係將類同,政府每年要向選委會交代工作。
未來選委會的職能和人大類近。
2、選委會將設專門委員會。人大及政協現在都設不同委員會,研究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意見,未來選委會也將有類似安排,就不同領域立專責委員會,研究政策並向政府提出意見。
知情人士特別提及,房屋問題將是未來特區政府施政重中之重,選委會一定會監督政府能否加快落實土地及房屋供應,達成長遠消滅劏房、解決香港樓價租金高昂的問題。
3、就重大問題臨時召開會議。選委會的角色可能比人大更重,比政協更進一步。以全國人大為例,人大現在是每年召開一次大會,兩個月召開一次常委會會議,未來選委會將發揮更重要職能,例如可以就重大問題召開臨時會議,要求特區政府匯報及接受質詢。以抗疫為例,假設將來再出現抗疫問題,香港不能有效控制疫情,選委會可召開會議要求政府解話。
知情人士認為,香港完善政制後,改變了選委會和立法會產生方式,各界對新制度有極高期望。不是改變了制度就當作達成了目標,不要以為做官做議員做選委只是榮譽性工作,要做出實際成效,取信於香港市民。因此未來選委會要發揮更大推動功能,不只是監督政府,還要推動政府真正有效施政,解決香港市民面對的重大經濟民生問題。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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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人道支援基金」表示,因負責資金託管人「真普聯」將結束運作,612已制定方案達至「有秩序地停止運作」,並將於下午2時在記者會上公佈有關安排。
「612基金」今早(8月18日)在 Facebook發聲明,指612基金接獲資金托管人「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通知,真普聯將會於短期內結束運作,因此612 基金決定「有秩序地停止運作」。基金指,現時由真普聯提供的銀行戶口運作正常,未有任何資金被凍結。
「612基金」在自己的網站上介紹是成立於2019年6月15日,旨在為所有在反送中運動中受傷、被拘捕、受暴力攻擊或受威脅人士提供人道支援及相關的金錢援助,包括但不限制於612當天的運動。而向基金捐款的支票抬頭寫「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或「Alliance for True Democracy Limited」。
真普聯於2013年3月21日由12個泛民政黨及團體聯合成立,目標為推動香港行政長官和香港立法會盡快實現雙普選與「真普選」,召集人為前城市大學政治學系講座教授鄭宇碩。
「612基金」臨時信託人公民黨吳靄儀(左1)、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左2)、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許寶強(中)及工黨何秀蘭(右2)。
「612基金」基金5位臨時信託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公民黨吳靄儀、工黨何秀蘭、嶺大文化研究系副教授許寶強、藝人何韻詩。
不過真普聯和「612基金」停止運作,不等如相關法律責任的終結。
「612基金」公布總收入有2.36億。
據「612基金」今年6月公布的2020年基金的年度報告,截至今年5月31日,基金總收入2.36億,總支出2.32億,等如有420萬盈利。當時聲稱有217萬預計開支,可動用支出是203萬。
在2.32億元總開支中,2.13億直接資助受助人,法律費用及供出保釋金有1.73億,受助人有22938人。
「612基金」的支出主要是律師費,外界一直有「益哂自己友律師」的質疑。
金牙大狀話,「612基金」雖然停運,但政府的調查應該未完,還有兩方面的問題:
1. 資金來源。截至今年5月31日,基金總收入2.36億,如此鉅額的款項,真是全數來自普通市民資助? 金牙大狀話,香港雖有反清黑錢法例,但在《港區國安法》訂立前,政治團體的收入來源不易調查。但有了《港區國安法》後,有「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當中第29條提到受境外機構「指使、控制、資助」,危害國家安全即屬犯罪。警方可以清查「612基金」的大額資金來源,以確認有無境外資金介入香港的政治運動中。
4名市民去年9月到灣仔稅務局舉報612基金涉嫌逃稅。
2. 逃稅。「612基金」成立兩年多,未曾交待曾經交稅。去年9月4名市民到灣仔稅務局舉報612人道支援基金以慈善作包裝,涉嫌逃稅,並提交投訴信,促請稅務局局長徹查,若證明投訴屬實,應向相關人士追討稅項及提出檢控。
舉報人李先生指,612人道支援基金並非為《稅務條例》第八十八條下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及慈善信託,收入款項亦非公共性質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作慈善用途的款項,屬非認可的慈善捐款。他質疑基金是蓄意逃稅,從中獲利。
簡而言之,612基金雖然解散,但政府的追責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