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是中國共產黨的主要締造者和領導人。但在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毛澤東曾按照共產國際的指示,以個人的身份參加過國民黨,並有過一段在國民黨內任職的經歷且遭遇過欠薪。
那麼毛澤東曾在國民黨內擔任過哪些職務?又為何被欠薪呢?來了解一下這段歷史:
中共三大決定採取共產黨員以個人身份加入國民黨的形式實現國共合作。根據中共三大的決議,毛澤東加入了中國國民黨,成了一位「跨黨分子」,即既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又是中國國民黨黨員。
1924年1月20日至30日,國民黨一大在廣州召開,大會代表196人之中,有24人是中共黨員。毛澤東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候補執行委員。
國民黨一大結束後,毛澤東被派往上海擔任國民黨上海執行部執行委員、組織部秘書和文書科代理主任,負責辦理黨員入黨等文書工作。
根據國民黨上海執行部1924年3月的決算書上記載,毛澤東當時月薪120元大洋(俗稱袁大頭)。有關大洋的實際物價,依照《銀元時代生活史》一書記載,當年北京大學教授月薪是80大洋,上海書店店員月薪約6大洋,白米一擔約4大洋。所以,月薪120塊大洋的數目十分可觀。
由於國民黨在上海的負責人之一葉楚傖十分反共,打算用不發薪水的方法擠走毛澤東、鄧中夏、邵力子等「共產分子」。因國民黨一度積欠薪水長達半年並研議全面減薪,遭到罷工抗議,國民黨上海黨部迫不得已,在1925年元旦核發薪水,但因毛澤東已於1924年12月,因患病請假回到湖南養病,所以並沒有拿到這筆補發的薪水。後來毛澤東再也沒去國民黨上海黨部工作,而是在1925年9月轉往廣州黨部任職,目前已無法核實,當年拖欠的半年薪水是否由廣州黨部轉交,可能至今未還。
1925年10月毛澤東前往廣州擔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理部長。
在1926年1月國民黨二大上,毛澤東受主席團委托,修改《農民運動決議案》,修改後的決議案指出:「中國之國民革命,質言之即為農民革命。為要鞏固國民革命之基礎,亦惟有首先解放農民。」會後,他成為國民黨中央農民運動委員會委員,被任命為國民黨中央農民部主辦的農民運動講習所所長,為全國各地培養了大批農民運動的骨幹。
1926年5月,國民黨二屆二中全會通過了限制共產黨人活動的《整理黨務案》,毛澤東提出辭去代理宣傳部長職務。
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在上海發動「四一二」政變,捕殺工人和共產黨員。在蔣介石開列的被通緝的193 人中,毛澤東名列其中,國共合作已走到了盡頭。毛澤東從此終止了國民黨中央機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