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旅遊一個新春越南及海南島郵輪團,因為去不到越南下龍灣,變成一宗索償事件。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雖然不是跟旅行團,亦剛好是郵輪乘客之一,即時表現見縫插針的政客本色,成為民意代表,出晒大位。

旅客去不成下龍灣,旅程的確受損,要求賠償,無可厚非,至於賠多賠少,就見仁見智。但事件中最出位的地方,是郵輪泊岸時,以蔣麗芸為首的一批乘客,要求旅遊公司承諾賠償才肯落船。事件令下一批近二千多名旅客,延遲了十多個小時才能上船。

蔣麗芸外號「立法會元秋」,今次在傳媒鏡頭前攝位發言,口沫橫飛,訴說船上婆婆BB滯留苦況有之,美麗華旅遊如何無良剝削有之,就差一點未有聲淚俱下。

蔣麗芸今次可謂「新年爆騷,出盡風頭」。有人笑稱,連電影圈的「咖哩啡」,明知無工開,都要去片場露露面啦,更何況政客?不爭出位不上鏡,點會有運行呀。所以出位行為是議員的「必要之惡」,不能深責,但出位都要講少少原則吧?

麗芸姐作為民建聯的一員,一直都反對泛民「佔中」。反佔中的基本理念,就是反對一言不合就霸住某個場所,逼使對方就範的行為。旅客不滿意美麗華旅遊的賠償,無問題,可以用和平理性的手段繼續協商,甚至走到美麗華辦公的地方遊行抗議都得。但點解要佔住郵輪不肯落船呢?明知郵輪要接待下一班旅客,這不是擺明「劫持」郵輪來講數嗎?這和佔中有何分別?

麗芸姐在電台上,強調「佔領郵輪」與「佔領中環」是「兩件事囉」。她認為,不可將事件與佔領中環扯上關係,因為旅客有付款,但行程不對辦,他們只希望討回公道。主持人問她,佔中三子也是希望尋求公道,蔣麗芸認為兩者不同:「咁而家佢(政改)有個選擇,最緊要有個選擇,而家問題在佢(旅行團)個遊戲規則唔清楚。」

老實講,睇完麗芸姐的解釋,我「睇唔明囉」,所以亦搭不上咀。

麗芸姐在事件中成功出晒位,攞晒彩。但問題是她同時散播了一個非常不正確的理念:傾唔埋欄,就霸住對手的地方,逼對方就範。只求出位,不講原則,只求達到目的,不講過程的合法性合理性,此風不可長也。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