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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研立法規管眾籌 陳克勤:保障捐款人、堵塞國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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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研立法規管眾籌 陳克勤:保障捐款人、堵塞國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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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政府研立法規管眾籌 陳克勤:保障捐款人、堵塞國安漏洞

2021年09月15日 09:55 最後更新:09月19日 08:30

「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早前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在庭上披露有關利用眾籌資金策劃違法活動的案情。有消息指,當局正研究立法,規管眾籌,如建立監管平台等。

退休法官黃汝榮。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

退休法官黃汝榮。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

退休法官黃汝榮曾指出,本港在法律上允許眾籌,惟重點在於眾籌目的,而不是籌款方式,如眾籌的資金是否用作非法用途,用途是否符合眾籌目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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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黃汝榮。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

退休法官黃汝榮。香港警察Facebook截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

新思維代主席黃俊瑯。

新思維代主席黃俊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

高人話,眾籌亦可能是一個隱藏資金來源的方式,可能有外地勢力利用眾籌支持非法抗爭行動,把黑錢借眾籌洗白。部分眾籌很快就籌得數千萬資金,非常可疑。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向Ariel指出,立法規管眾籌,既能保障捐款人,也能堵塞國家安全的漏洞。他認為,現時幾乎沒有法例規管眾籌,對捐款人而言更加是沒有保障,因為無法知道款項是否用於眾籌目的,以至相應的資助項目。

陳克勤又舉例指,過去兩年的眾籌大多與「黑暴」活動有關,包括提供被捕人士的法律支援等,而社會關注眾籌會否涉及「洗黑錢」,甚至被人中飽私囊。他形容,很多時難以知道眾籌的錢從何而來,如是否透過「螞蟻搬家」的方式,接受外國的資助,進行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因此研究規範眾籌是有必要的。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則提到,銀行界一向都嚴格執行防洗錢的法例,若然有銀行客戶涉及類似眾籌的銀行戶口,並出現大量現金或轉帳交易,即使該行為不屬違法,但很大機會需要向聯合財富情報組申報,甚至銀行對款項有疑問可以取消戶口的往來。陳振英強調,如果有更明確的法例供銀行界執行,相信業界會歡迎,惟暫未聽到相關立法事宜的傳聞。

新思維代主席黃俊瑯。

新思維代主席黃俊瑯。

被問到立法規管眾籌,會否影響政黨營運,新思維代主席黃俊瑯回應時,稱政治組織在過去一直有籌款機制及方式,爭取支持和加強組織營運,但社會事件後令政治組織籌款變得敏感。

黃俊瑯建議,一方面政治組織對於籌款要加強公眾透明度;另一方面過去不同政黨都有建議立法處理,如在政黨法的框架下討論籌款問題。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本月8日在立法會大會表示,政府會參考海外地區相關案例,審視是否需要修例,但強調這是一個「大課題」,制訂法律條文並非簡單的事,若貿然拋出空泛的時間表,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隨着互聯網和社交平台的盛行,不少人或機構都選擇眾籌,用作舉辦更具規模的慈善、商業、甚至政治活動。而值得注意的是,時至今日,網上眾籌的款項可以達到數以億元計,牽涉的層面亦較以前廣,因此,有理由相信政府研究立法規管也是不久將來的事。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民建聯

郭鳳儀爸爸涉處理潛逃女兒保單,被判囚8個月,郭鳳儀就在境外繼續炒作稱政府打壓政治自由。有媒體報導時用了「連坐」這個詞來形容,把事件悲情化,意圖指控這不是犯罪事件,而是一個政治問題。

高人話,事件其實有兩個維度去看。

第一,從法律層面,有法不依,有法不執,不是一個正常的社會運作。執法機關就係要執法,有人涉嫌違法就要採取行動,法庭亦都經過公平公開的審訊作出判決,當中並不涉政治操作。現在是郭父觸犯「23條」下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成。正如法官強調,案件與被告跟潛逃者的關係無關。
如果單純是因為逃犯家人身份,又不唔見其他逃犯家人受影響,可見關鍵是有沒有犯法。

第二,如果從道德層面來看,郭爸爸可能愛女心切,出於父愛做出這樣的行為,但不能忽視後背對社會的傷害。

回顧2019年反修例風波,這些觸犯國安法的人士以知法犯法、違法達義的歪理影響年輕人,未能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更慫恿鼓動部分年輕人參與非法暴力行動,落得鋃鐺入獄的悲慘下場。

父母協助自己的仔女做出違法行為,尤其仔女是觸犯國安法人士,其實正正係破壞緊法治,這種「對仔女的愛」,卻係損害咗社會的整體利益。為人父母,是否要諗多一層,協助仔女犯法,係唔係真的愛仔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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