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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大將移走「國殤之柱」 校方:不時檢討校園風險管理

政事

傳港大將移走「國殤之柱」 校方:不時檢討校園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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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港大將移走「國殤之柱」 校方:不時檢討校園風險管理

2021年10月02日 18:58 最後更新:19:37

近日有專欄引述消息指,由於支聯會捲入國安案件,港大避免惹禍,將會移走放於港大校園內象徵悼念「六四事件」的雕塑「國殤之柱」。

https://youtu.be/pSQUA0-PMas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前支聯會副主席、現任支聯會公司秘書的蔡耀昌對消息感愕然,認為校方須向公眾交代。他指,港大校方在過去20多年,長期地接受了「國殤之柱」在校園豎立,認為大學有使命對歷史負責,作任何決定前,均應先諮詢學生,並考慮市民的感受,並與支聯會聯絡。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港大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對揣測性的報道不作回應,但指校方不時會檢討校園內風險管理及設施使用情況。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國殤之柱」由丹麥雕塑家高志活製作並贈予支聯會。港大學生會於1997年6月4日將作品由維園移入港大黃克競平台,一直擺放至今。

被問到「國殤之柱」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相信警方會檢視是否有問題。譚耀宗表示:「我覺得這些已與現在的國家安全,要求不符的事情,我希望應該搬走或移走、不要再做,總之一切對國家安全,對香港社會穩定不利的事情,大家都不要去做。」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放於港大黃克競平台的「國殤之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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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等「沒遵從規定提供資料案」 上訴被駁回須即時服刑

2024年03月14日 21:04 最後更新:23:49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成立以來職員名單、活動及收支紀錄等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就定罪及刑期上訴,被高等法院駁回,須即時服刑。上訴方代表大律師表明3人會上訴至終審法院。

法官黎婉姫在判詞中指,認同原審裁判官指「外國代理人」並非控罪元素,控方毋須舉證,所以要求警方發出通知書前,要舉證至刑事標準證明涉案組織屬外國或台灣政治組織實屬無理,認為控方毋須證明任何人或組織包括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被告從一開始就堅定犯案拒交資料,並一同行事,舉行記者會並向警方發公開信,認為刑期並無明顯過重,駁回刑期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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