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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審計署審查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被捕 警方再提醒市民唔好使用假「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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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審計署審查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被捕 警方再提醒市民唔好使用假「安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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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歲審計署審查主任涉用假「安心出行」被捕 警方再提醒市民唔好使用假「安心出行」

2021年11月03日 00:52 最後更新:00:58

港府11月1日起要求進入政府場地的人士,必須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然而新措施實行的首日,有4男1女被揭發涉嫌使用虛假「安心出行」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當中包括1名審計署人員、2名入境處人員及2名政府外判合約員工,年齡介乎22至45歲。

政壇高人話,估唔到涉涉案人士都有年紀不輕者,包牯45歲的審計署審查主,以及34歲的入境主任。高人話唔用安心出行都係罰$5000,但用假安心出行是涉刑事罪行,假如定罪,除了無咗鐵飯碗,分分鐘要坐監,對於公務員涉案有點難以理解。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黃長俊高級督察滙報案情。警方記者會視頻截圖。

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一隊主管黃長俊高級督察滙報案情。警方記者會視頻截圖。

警方發現,四名被捕人使用同一款懷疑假冒「安心出行」的流動應用程式。他們從一個軟體開發平台網頁登入該假冒程式, 並從網頁安裝應用程式Icon到手機主頁,從而模仿經已安裝「安心出行」。用戶其後可在該假冒應用程式的界面上,自行輸入地址資料,偽造到訪紀錄。警方有理由相信,該軟件是坊間俗稱的「安心回家」,而四名被捕人每次都以自行輸入地址的方式,偽造進出不同處所的到訪紀錄。

除上述四名被捕人外,警方又提到,一名男被捕人在進入入境事務大樓時,意圖繞過入境處檢查人員,其後被截停。據調查所得,該名被捕人涉嫌出示一張過往到訪入境事務大樓的「安心出行」應用程式截圖, 企圖假扮進入大樓前有使用「安心出行」掃瞄二維碼。

灣仔入境事務大樓。

灣仔入境事務大樓。

警方亦留意到部分網上討論區充斥鼓吹下載不同假冒「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的言論, 亦提供一連串教學協助用戶下載。警方在此給予嚴勵譴責,並不排除會作進一步刑事調查。

警方再次呼籲市民盡快下載及使用「安心出行」,攜手減低病毒進一步擴散的風險。同時,警方亦勸喻各位千萬不要以身示法,使用假冒「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或其他偽造文件。根據香港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行使虛假文書」罪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14年監禁。

安心出行。

安心出行。

對於有署方人員被捕,審計署回應稱,已按《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的紀律條文,勒令1名審計署人員停職,入境處亦透露2名職員已被停職,正接受警方調查。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流亡英國的前區議員丘文俊在Facebook帳號上出貼子,批評香港政治制度比北韓更專制,並寫上「香港人應該全面杯葛、抵制港共立法會選舉,對專制迂腐的政權作出抵抗:不參選!不投票!」

前區議員丘文俊的FB貼文

前區議員丘文俊的FB貼文

金牙大狀指出,《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27A列明,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非法行為。丘文俊在社交平台一個公開的帳號中發布這樣的貼子,已經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早幾日,廉政公署曾發聲明,表示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該選舉中投白票,提醒市民如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干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條,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根據《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布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的聲明中又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並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政壇高人話,發現有其他的討論區及社交平台上轉發,有網民用反串和說反話的方式大肆轉發傳播有關貼文,部份言詞甚激,這類行為風險極大。

國安法第二十二條

國安法第二十二條

金牙大狀就指出,相關行為除了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之外,亦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在港區國安法第22條規定:

「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

「(三)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叫人不投票本身,已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即採用非法手段,鼓動全民不投票,有阻撓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之嫌。

高人認為執法機構應檢視相關的行為,同時,網民轉發貼文也要小心負上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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