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陳志雲辭商台CEO 或避通訊局新規管

陳志雲辭商台CEO   或避通訊局新規管

陳志雲辭商台CEO 或避通訊局新規管

2014年02月12日 11:00 最後更新:19:41

商業電台行政總裁陳志霊昨突然宣佈,即日起轉任首席智囊,日後不會參與商台行政決策。有意見認為陳志雲辭任該職,與通訊事務管理局建議收緊「社論式節目」規管有關,若陳志雲繼續以行政總裁身分擔任主持,會令有關節目變相成為商台社論。

陳志雲今早如常主持時評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陳昨日公布即日起轉任首席智囊,電台日常行政最高決策工作,由商台總經理陳靜嫻負責。

他強調,日後商台「行政職責、行政決策,我都唔會參與。」至於人工,則是「一般啦、合理啦!」陳志雲承認今次調動與通訊局修訂《節目守則》諮詢有關,但強調這並非主因,調動是自己主動提出,與早前主持人調動及電台續牌事宜無關。

通訊局去年底建議修訂廣播機構的《節目守則》,建議容許電視及電台設立社論節目,但須在節目開始前申明「反映本台意見」等字眼,並要提供適當機會讓不同意見人士回應。電台或電視台董事及主要人員的意見,應被視為機構的意見。

現時陳志雲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並未違規,一旦修訂獲立法會通過,陳若改以商台首席智囊主持節目,或可避過有關規管。

通訊事務管理局審議兩宗投訴個案,決定向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分別發出強烈勸諭及勸諭,敦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相關條文。

通訊事務管理局。政府新聞處圖片

通訊事務管理局。政府新聞處圖片

通訊局表示,就無綫翡翠台25年5月21日播放的「必理痛」電視廣告,接獲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指,該廣告提及「必理痛連續30年銷量No.1止痛藥品牌」的聲稱含誤導成分;以聲音提及並於字幕顯示「No.1止痛藥品牌」字句,但相關片段卻同時展示該品牌另外兩款不屬於該最暢銷聲稱涵蓋範圍的傷風感冒藥,誤導觀眾以為同樣屬市場銷量第一。

通訊局認為,廣告未能充分並明確說明最暢銷聲稱所指的地區;廣告亦將無提供憑據的產品,與顯眼大字體「連續30年銷量No.1」這聲稱一併展示,會對觀眾構成誤導,因此違反《電視廣告守則》有關規定。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強烈勸諭。

另一宗投訴個案,與無綫翡翠台6月15日播放的電視節目《中年好聲音321經典大戰》有關。

通訊局認為,歌手在約4分鐘歌曲中,以顯著方式展示多種贊助產品,例如中成藥、藥油及健康補充劑等,期間品牌名稱和商標均清晰可見,與表演內容並不配合,亦未能自然融入節目,有關環節過分展示有關贊助產品。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

至於節目內容及類別,通訊局說,歌手深情凝望或親吻產品的表現誇張,顯得不自然,令人覺得突兀並影響觀賞趣味,因此不符合「表達手法須自然及不突兀的規定」,違反了《電視廣告守則》規定。通訊局認為投訴成立,決定向無綫發出勸諭。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