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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毒打迫佯稱欠債令家屬延誤3日報警 受害男終從鐵皮屋窗口逃出

社會事

綁匪毒打迫佯稱欠債令家屬延誤3日報警 受害男終從鐵皮屋窗口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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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毒打迫佯稱欠債令家屬延誤3日報警 受害男終從鐵皮屋窗口逃出

2021年11月14日 20:21 最後更新:20:22

警方破獲3000萬元虛擬貨幣交易綁架案,拘捕7名男女綁匪,39歲男受害人獲救,重傷仍然留醫。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受害人本月6日上午與虛擬貨幣買家相約在九龍灣交易,之後匪徒帶受害人去工廠大廈交易單位。匪徒將受害人禁錮在單位並威脅交出財物,並要求致電家人朋友籌集贖金。

警方破獲綁架案。

警方破獲綁架案。

匪徒在本月7日凌晨利用準備好的私家車將受害人載去不知名貨櫃場,然後8日凌晨用將受害人押解離開貨櫃場,前後大埔南亨村一間鐵皮屋再繼續襲擊。鄧嘉豪指,受害人被禁錮的鐵皮屋環境惡劣狹小,警員現場發現一些相關證物。而鐵皮屋的窗口打開,受害人趁綁匪不爲意成功離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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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獲綁架案。

警方破獲綁架案。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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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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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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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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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破獲綁架案。

警方破獲綁架案。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警方指,由於綁匪第一日已經向受害人索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以及銀行戶口密碼,受害人現時無法打開交易貨幣結餘,暫時未清楚有多少損失。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受害人是39歲男全職虛擬貨幣投資者,綁匪藉口以400萬現金買入虛擬泰達幣,投資者打算出貨。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他與綁匪關係仍然調查,初步相信幾個星期前與其中一個人有過交易,可能以為安全所以親身交易。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事件中受害人被綁架第一日至獲救期間,贖金不斷加碼,從800萬元上升到3000萬元。匪徒因索取銀行記錄及交出銀行密碼等,從而相信受害人好有錢。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鍾雅倫又指,雖然家人第一日已經接獲受害人電話,但匪徒迫受害人聲稱欠債要籌錢,所以家人起初不爲意。警方呼籲類似情況即時報警。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鍾雅倫解釋,案發現場附近有不同鐵皮屋,警方好困難去鎖定受害人身處哪一間屋,當探員見到受害人求救時立即採取行動。他相信,如果受害人無自行逃出,警員會稍遲之後才發現,又指如果受害人身體虛弱可能捱不住多日毆打煎熬。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高級督察鄧嘉豪指匪徒多次轉換地點想躲避警方追查。

他呼籲進行虛擬貨幣的買賣雙方避免帶大量現金,也不要相信對方會這樣做,因很可能是行騙或者行劫。

警方破獲綁架案。

警方破獲綁架案。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署理高級警司鍾雅倫說綁匪毆打受害人。

2021年聖誕節期間,3男1女涉嫌與有黑社會背景的「童黨」,策劃綁架、圍毆及強姦一名13歲女童,期間更拍攝其裸體影片,4人否認控罪於高院受審,陪審團裁定主腦「四條哥」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另3人亦被一致裁定綁架罪成。案件星期二(12月2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張慧玲斥責首被告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判囚8年,另3名男女則分別判囚18個月及入教導所。

4名現年18至20歲的被告依次為陳宏烽(花名:四條、將軍)、林佑澄(花名:熊貓)、李珮怡(花名:珮怡、Koey)及張浩錀。陳宏烽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林佑澄被裁定綁架罪成;李珮怡被一致裁定綁架、襲擊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罪成;張浩錀被裁定綁架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2罪罪成。

凌虐13歲女童,4男女強姦綁架等罪成。主腦判囚8年,另3人分被判監1年半及入教導所。

凌虐13歲女童,4男女強姦綁架等罪成。主腦判囚8年,另3人分被判監1年半及入教導所。

林佑澄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參與階段只帶X到山林道,並且是受到首被告陳宏烽的威脅,並不知道會令X受創傷,更不知道是在X不知情的情況下把她帶走。辯方補充,被告已盡力改善自己,他報讀都會大學的課程並已獲錄取,希望法庭可給予機會。

李珮怡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已知錯。就拍攝片段方面,辯方希望法庭考慮這不是最嚴重情況。惟張官指「現在係綁架咗13歲女仔之後仲要影佢除衫」,亦指被告不是做色情的事情,「根本係侮辱佢,奚落佢」。辯方強調影片僅7秒,被告至今才18歲,望法庭給予年輕人機會,讓她更生輔導。

張浩錀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出,心理學報告指被告有過度活躍,專注力不足的跡象。報告亦指被告重犯機會低,因其有過度活躍症及讀寫障礙,跟不上學習進度,影響到升學,繼而輟學結識到不良份子,引伸至本案,被告根本上是聽從別人指示,冀法庭考慮到其年齡,給予被告入教導所的機會,令他反省,同時學一門手藝。

張官判刑時引述X的創傷報告,事件雖發生於4年前,但X仍有創傷後遺症,感覺被林佑澄出賣,又被陳宏烽使用武力迫她性交,感到驚恐;又在網上看到自己的影片,受二次創傷,更表示受性侵後,對性已無興趣。

張官續指,X雖不是無知少女,亦有黑社會背景,但如控方開案陳詞所指,不論X乖與否,法律不容許有人用武力。案件涉及X干預陳宏烽打算「仙人跳呃錢」,才引伸出綁架事件。

張官指,陳宏烽被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考慮所有因素及整體刑罰,判囚8年。

張官指,陳宏烽被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

張官指,陳宏烽被裁定綁架、襲擊、強姦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4罪罪成,是始作俑者,亦是案中主謀。

林佑澄則被裁定綁架罪成,考慮犯案程度及整體刑期,判監18個月。由於被告有另案服刑中,其中5個月同期執行;李珮怡及張浩錀亦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考慮到2人未滿21歲,法庭顧及社會利益,經考慮後二人均判入教導所 。

案情指女事主X升讀中學後結識不良朋友,當中不少有黑社會背景,經常放學後不歸家。X曾與「熊貓」林佑澄拍拖數天後分手,X亦是李珮怡時任男朋友CWK的前女友。X的女友人「呀晴」案發時於網上認識「四條」陳宏烽,其後被他脅迫進行俗稱「仙人跳」的桃色敲詐,X要求陳停止此等行為,陳質疑X「多事」,令他損失2萬元,要求X賠償。

2021年12月25日聖誕夜,X應「熊貓」林佑澄之約於旺角TOP會面,誰知林佑澄打招呼後快速離開,陳宏烽及4名同黨迅即現身,X不敢反抗,無奈隨被告乘的士至尖沙咀山林道一單位。

4名被告及十多名童黨逼X除下口罩及衣物,並施加威脅。X在恐懼下被逼脫至僅剩襪子,有人全程拍攝X的裸體片段。X遭眾人圍毆,拳腳交加,甚至被潑茶水或啤酒,備受凌辱。

陳宏烽要求X脫衣,繼而強逼X進行口交、性交及再次口交。事後陳給X 100元讓其乘的士離開,但要X拍攝一段影片,聲稱「我對唔住四條哥,我要喺30號前還2萬蚊俾四條哥」,方准其離去。X於12月27日與母親見面,母親見其身上有傷勢、臉有手指印、神色有異,故聯絡社工,X坦白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HCCC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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