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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 需再試驗始立法

運輸署: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 需再試驗始立法

運輸署: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 需再試驗始立法

2021年12月26日 12:18 最後更新:13:38

近年有不少市民使用俗稱「風火輪」等「電動可移動工具」。運輸署署長羅淑佩接受電台專訪時表示,曾進行實地試驗,但個別情況險象橫生,因此需要再認真試驗,才可正式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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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佩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署方於今年初曾在將軍澳及白石角單車徑,舉行兩次實地試驗。她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基本安全,但個別情況險象橫生,因此認為仍有不少安全隱憂,包括在斜坡及馬路旁使用會有風險,需要再認真試驗,才可正式立法。她指,署方正與科學園公司商討,並將在下年再舉行實地試驗,詳情則有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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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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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科學園創科公司負責人則指,今年10月曾收到電郵,提到科學園與運輸署初步計畫在明年第1季舉行先導試驗計劃,讓申請者在科研路至大學站的一段單車徑試用電動可移動工具,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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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運輸署亦與部分持份者舉行會議,就制定相關《使用者守則》諮詢意見,作為未來法例的輔助文件,而初步擬議內容包括使用相關工具的技術細節、操作規則、安全提示及指引等。有份參與會議的便攜式電動車總會顧問嚴丞翊指,首次會議在上月舉行。他建議署方在守則中加入初學者指引,例如規定使用者先在單車練習場及指定建議路線進行練習,再准許在單車徑高速行駛。他又指,明白部分市民擔心安全問題,建議在立法時將速度上限規定在每小時25公里,日後再考慮會否放寬,並規定使用者年齡需滿12歲,否則需有成年人陪同。

運輸署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資料圖片

運輸署指,「電動可移動工具」個別情況險象橫生。資料圖片

運輸署表示,根據現行法例,車主或司機須確保安全帶處於良好可用狀態,此要求亦適用於1月25日起強制安裝及佩戴安全帶的車輛種類,包括巴士、私家小巴、貨車與特別用途車輛。

巴士安全帶。

巴士安全帶。

署方在社交網頁表示,巴士座位上的乘客配用安全帶在發生意外時會提供關鍵保護。研究顯示,司機和座位乘客佩戴安全帶後,在迎頭相撞意外中死亡和重傷的機會分別可減少約4成和7成。專營巴士營辦商須負責定期為安全帶作全面檢查、維修及保養,確保其狀態良好及運作正常。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運輸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署方表示,九巴已就新規定向車長發出內部工作指引,如車長發現或接獲乘客通知安全帶失靈或損壞,應在安全情況下紀錄有關情況,及於到達總站後通知公司,公司並無要求車長逐一檢查座位安全帶。九巴又指車隊每輛巴士均會接受定期檢驗,包括日檢、月驗,以及每年進行以及每年進行年度檢驗,確保全車安全帶等所有機件及設備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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