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李慧玲昨日在記者會上燒陳志雲的諸多證據,比較多汁(juicy)的是講到志雲大師認為自己被政府官追殺,係因為李慧玲在節目批評政府。不過法律界對此觀點就不敢苟同啦。
慧玲姐昨日話,2013年3月陳志雲打贏官司脫罪 政府馬上去上訴,陳志雲對她說,政府擺明整他,因為他在商台做,而李慧經常在節目中批評政府,所以政府針對他。
陳志雲今日在節目中反駁話,李慧玲將被解僱一事,牽涉到他個人福祉及未完的官司,內容荒謬,指控嚴重,他深表遺憾,希望對方拿出確實證據。
無論志雲大師有無講過,就事實而言,若有人認為政府馬上上訴係因為志雲大師做商台或商台批評政府的話,那就肯定捉錯用神啦,真正咬住唔放的人,是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
陳志雲單官司大致係咁,在區域法院初審,法官潘兆童判陳志雲無罪,律政司上訴,話法官以「合理辯解」為理由,話陳志雲一直有做外面的工作有收錢,所以認為無線同意他做涉案的除夕倒數活動兼收錢,但控方話辯方根本無在庭上提出「合理辯解」這個辯護理由,只是法官在判詞中提出,雙方未曾在庭上陳述有關論據。結果同意上訴,發還區院重審。但區院潘兆童法官在去年三月再判陳志雲無罪。其後律政司再提上訴。李慧玲所指就是這次判決和上訴。
當時的刑事檢控專員是薛偉成,他現已轉任高院法官。薛偉成是希臘裔人,持澳洲護照,人權律師出身,曾做澳洲廉署,以「咬住唔放」見稱。薛偉成唔會去聽商台,亦唔會理商台批唔批評政府,佢根本係「無面俾」那一類人,告人一路告到底。你話特首CY指得郁薛偉成,真係講都無人信,不止CY,即使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對住薛偉成講嘢都要就住嚟講,廢事叫佢做乜唔做乜,佢唔理,搞到自己無癮啦。
就係因為薛偉成咬住唔放,所以才有新地案要告許仕仁和郭氏兄弟,佢根本就係無面俾。若果陳志雲以為政府馬上去上訴,係因為CY政府明整他,就顯示佢對香港的執法、司法制度好唔了解啦,都唔知邊個郁緊佢,佢會唔會蠢到呢個田地呢?對薛偉成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叫佢唔告人好難,如果以為CY可以指點佢,咁就真係有點天真啦。
盧永雄
商台炒掉李慧玲,雖然話君子相分,不出惡言。亦有外人評論話老闆炒人,不用解釋。但商台作為一個傳媒機構,經常要人解釋這樣,解釋那樣,對今次事件只用兩句講完,並無詳細解釋,予人不良感覺。
商台不講,李慧玲講,她今天開記者會大力指控。她對事件的背後原因作了很好的綜合,話有三個可能,第一是商業考慮,第二是得罪高層,第三是政治打壓,李慧玲一口咬定事件源於梁振英政府對新聞自由、對言論自由的打壓,而商台基於續牌壓力跪低炒了她。
李慧玲講出最詳盡的資料,是她與陳志雲的對話。事件和商台續牌有關的證據只是陳找過通訊管理局對方未理他。而梁振英打壓她的證據只是那個「梁振英身邊的人」的「善意提醒」,叫李慧玲小心份工,證據相當間接。
在記者會上李慧玲自白完之後,第一個提問的記者已指出,單憑她與陳志雲的對話和她朋友的「提醒」,是否夠證據提出「梁振英打壓傳媒」的嚴重指控? 李慧玲回應說,「我將我自己的事實講出來,你可以有自己的判斷,事實好清楚。」
平情而論,李慧玲經常鬧政府,特首梁振英不喜歡李慧玲不說自明,但這不等如梁振英有施壓叫商台搞掂李慧玲。至於通訊管理局未理陳志雲,可能只因尚未處理商台續牌之事,大家要知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何等高效,當時商台還有兩年才續牌,政府完全未處理一點也不出奇。
假設政府未施壓,會不會商台自己腳軟脆低? 直接答案是無資料判斷。但靠估去推想若政府不讓商台續牌,震憾極其具大,恐怕政府也承受不了,所以按理商台也不應太擔心政府不續牌。
李慧玲雖然一口否定了商業考慮,但傳出的另一個版本,是商台大老闆何佐芝見廣告唔掂,亦有廣告客戶投訴李慧玲,所以想炒掉她。陳志雲只是執行大老闆的指示,所以用李慧玲形容為好「小學雞」的方法,拖泥帶水,想逼她辭職,她不走才郁手。
商業壓力的證據倒是有的。所有傳統媒體都面對新媒體的挑戰,廣告增長急促放緩,行內人會用「雪崩」去形容,睇數字商台的情況的確比較差,按調查機構admanGo的統計,去年商台廣告總收益6.86億(此數字只按牌面價計算有一定的水份),比前年只微升2%,商台的數字嚴重跑輸同業,因為去年電台整體有6%按年廣告增長,而以所有媒體廣告計更有9%增長。由於商台的增長遠比其他電台差,令它佔電台市場的廣告份額由2012年的47%下跌到去年的45%。老闆睇住其他電台市場佔有率上升,又收到客戶投訴自己的主持人時,其心情可想而知。當然我們亦無從得知,有無商台客戶因政治原因不落廣告,但經營者面對市場佔有率被對手搶去,自然想方設法補救。
雖然我們很希望商台解話,但若它真是因為商業原因解僱一個主持,這個原因亦不光彩,所以商台會選擇沉默,亦否認事件有商業考慮,令整件事變成無頭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