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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交通警涉Donki偷拍裙底 官斥行為令人厭惡押月杪判刑

已婚交通警涉Donki偷拍裙底 官斥行為令人厭惡押月杪判刑

已婚交通警涉Donki偷拍裙底 官斥行為令人厭惡押月杪判刑

2022年01月12日 17:42 最後更新:17:42

已婚並育有兩名兒子的交通警去年初在尖沙嘴Donki超市以環保袋掩飾偷拍女子裙底,他否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批評辯方指,袋上的洞口是被告與其他保安拉扯所造成的說法匪夷所思,只是為脫罪杜撰的藉口。而被告必然使用遙控器連結電話進行拍攝,行為不但令事主不安,亦令大眾厭惡,下令他還押至1月26日判刑,期間法庭會索取其背景及心理報告。

尖沙嘴DONKI。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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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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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在審訊時質疑Donki保安員黎玉鈿在觀察袋子的洞口時,未能準確描述它的大小。裁判官葉啟亮認為,黎從遠處觀察,未能精確描述屬正常,她也不可能量度。至於她的書面供詞雖然與庭上口供有混淆,但就被告拍攝的細節沒有錯誤,故不會影響其證供的可信性。況且若袋子本身無洞,被告根本不需以衣物遮掩,批辯方說法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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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嘴DONKI。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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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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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賢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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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賢浩(38歲,交通警)被控於2021年1月21日,於尖沙嘴彌敦道118至130號美麗華二期廣場地庫「驚安的殿堂」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事主X裙底。

被告蘇賢浩。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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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日本男子涉於2025年11月24日,在日本大阪飛往香港國際機場的國泰航空航班上,用手機偷拍兩名女子裙底,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被告星期三(1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監禁4星期。

被告星期三(1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監禁4星期。

被告星期三(1月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罰款1萬元,監禁4星期。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記錄,已婚,育有兩名子女,需要供養七旬父母,經濟負擔頗重。辯方稱,今次案件屬「機會主義」,案發時,被告乘坐航班,計劃前往印度工作,本來在飛機上拍攝香港的風景,鏡頭剛好也拍到事主的敏感部位,被告則利用了這個機會。和一般偷拍情況不同,被告沒有拍攝工具和特定拍攝方法。被告被捕後和警方合作,被告認罪,顯示悔意,希望法庭可以輕判。

蘇官終判處被告罰款1萬及監禁4星期。

日本籍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戴黑框眼鏡、身穿藍色外套,在日語翻譯協助下應訊,今承認控罪。

日本籍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戴黑框眼鏡、身穿藍色外套,在日語翻譯協助下應訊,今承認控罪。

日本籍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報稱IT經理。他被控於2025年11月24日在香港,從日本大阪飛往香港國際機場的國泰航空航班上,出於拍攝女子X及Y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女子X及Y的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手提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及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女子X及Y同意。

案件編號:WKCC539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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