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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食肆3人無用「安心出行」 食客及負責人同被罰款

社會事

尖沙咀食肆3人無用「安心出行」 食客及負責人同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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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沙咀食肆3人無用「安心出行」 食客及負責人同被罰款

2022年01月15日 09:04 最後更新:11:16

為確保市民在食肆掃描安心出行,尖沙咀分區雜項調查隊、聯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昨午突擊巡查區內多間酒牌處所,發現其中廣東道一食肆內,有1名36歲男顧客及2名36歲女顧客,未有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被罰款。

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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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的姓陳(40歲)男負責人亦因沒有確保顧客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同涉違第599F章,被發出傳票。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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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持續突擊檢查餐廳食客是否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警方持續突擊檢查餐廳食客是否使用「安心出行」。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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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入境事務大樓使用假「安心出行」 29歲男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3年05月12日 10:27 最後更新:11:28

29歲前外判測試男工程師在2021年11月使用虛假「安心出行」程式,進入灣仔入境事務大樓。經審訊後,他被裁定「侵入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罪成,1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及顯示被告有悔意。裁判官王證瑜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文劍偉被控於2021年11月1日在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侵入屬於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管轄或管理的物業單位。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早前經審訊被定罪後,一度還柙候判。惟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正面,感化官亦認為他有悔意,而被告還柙14天已初嘗牢獄之苦,明白自由可貴。被告亦在求情信中承認自己鹵莽愚昧,一時想錯,因擔心私隱而使用虛假應用程式,造成防疫漏洞,承諾今後不再做出違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希望法庭給予機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雖然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惟接納報告和被告求情信顯示其悔意,被告亦在信中承認犯罪屬自私之舉、日後引以為戒,於是押後判刑及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文劍偉(右)使用假「安心出行」進入入境事務大樓被判社服令。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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