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今日(26日)刊憲公布,宣布對57名新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審查,裁定他們登記為選委會委員有效,成為選委會當然委員。
由於作為資審會官守成員之一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未復職,署任局長的人並沒有獲委任為資審委成員,所以資審委在主席1人加5名委員開會的情況下,審查並作出決定。
政府發言人稱,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自1月7日起按特首指示休假,因他是以官員個人身分獲委任及報備為資審會官守成員,故此署理民政事務局長不能代其參與資審會會議。為確保新登記委員能在2月開展的特首選舉提名期內行使提名權,資審會認為委員會的工作不應因徐英偉休假而延遲,故由資審會主席及5名委員審查收到的57份登記申請,並作出裁定。
政界中人對「官員個人身分」獲委任為資審委官守成員,感到有些奇怪,官員為何又以「個人身份」。如果以較易懂的說法去講,就是「官員個別身分」獲委任。
當日政府公告中指出,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於2021年7月6日,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第9A條委任資審會的主席、3名官守成員及3名非官守成員。
資審會人數上限為8人,包括主席、2至4名官守成員、1至3名非官守成員,主席和官守成員必須由《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擔任;而非官守成員須由非公職人員出任。
高人分析,根據資審委的公告,雖然徐英偉休假期間有人署任民政事務局局長職位,但相關人士並非《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即不是正式由中央任命相關人士出任民政事務局長一職,因此不能代替徐英偉參加資審會會議。
高人認為,此亦可見中央高度重視資審委的組成,有雙保險制度。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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