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資審會開會 徐英偉休假缺席 署理局長無資格參會

博客文章

資審會開會 徐英偉休假缺席 署理局長無資格參會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資審會開會 徐英偉休假缺席 署理局長無資格參會

2022年01月26日 15:52 最後更新:15:56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今日(26日)刊憲公布,宣布對57名新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審查,裁定他們登記為選委會委員有效,成為選委會當然委員。

由於作為資審會官守成員之一的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未復職,署任局長的人並沒有獲委任為資審委成員,所以資審委在主席1人加5名委員開會的情況下,審查並作出決定。

資審會因徐英偉未能復職「七缺一」。

資審會因徐英偉未能復職「七缺一」。

政府發言人稱,民政事務局長徐英偉自1月7日起按特首指示休假,因他是以官員個人身分獲委任及報備為資審會官守成員,故此署理民政事務局長不能代其參與資審會會議。為確保新登記委員能在2月開展的特首選舉提名期內行使提名權,資審會認為委員會的工作不應因徐英偉休假而延遲,故由資審會主席及5名委員審查收到的57份登記申請,並作出裁定。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政界中人對「官員個人身分」獲委任為資審委官守成員,感到有些奇怪,官員為何又以「個人身份」。如果以較易懂的說法去講,就是「官員個別身分」獲委任。

當日政府公告中指出,在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於2021年7月6日,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569章)第9A條委任資審會的主席、3名官守成員及3名非官守成員。

資審會人數上限為8人,包括主席、2至4名官守成員、1至3名非官守成員,主席和官守成員必須由《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擔任;而非官守成員須由非公職人員出任。

高人分析,根據資審委的公告,雖然徐英偉休假期間有人署任民政事務局局長職位,但相關人士並非《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即不是正式由中央任命相關人士出任民政事務局長一職,因此不能代替徐英偉參加資審會會議。

高人認為,此亦可見中央高度重視資審委的組成,有雙保險制度。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Tags:

徐英偉

港區人大代表洪為民本月3日晚舉行生日派對,席間有確診人士,但不幸之大幸是無人因此染疫。按道理,出席宴會的涉事官員本應今日(1月25日)起全數復職,惟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卻要繼續休假至年初四,令外界關注他會否要問責下台。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

政圈一直盛傳,特首林鄭月娥之所以特別針對徐英偉,在於去年12月31日,政府內部舉行了一次抗疫會議,會上提出不要進行無必要聚會,食衞局局長陳肇始當日也向公眾作出同類呼籲,所以徐英偉責任特大。現時坊間對徐英偉事件有三種演釋:

演釋一,狠下殺手

有建制中人稱,過去兩星期,獲北京中間人徵詢意見,問及如果徐英偉毋須辭職,會否對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造成打擊。

有政界中人指,徐英偉作為民建聯成員,若然特首隨便罷免,勢必損害與民建聯的關係。若當事人能自行請辭,讓事件較易解決,但徐英偉並不服氣,無意請辭。

演釋二,罪不至死

也有同情徐英偉遭遇的官員認為,徐作為政府「大公關」,相比其他官員更有理由出席該聚會,就算他在派對中無戴口罩,逗留時間過長,也「罪不致死」。徐英偉素來人緣不俗,獲不少政圈中人求情,不應被炒。

演釋三,等候發落

經過超過兩星期檢查後,有關工作已經結束。聽特首在行會開會前的口氣,似乎想向徐英偉開刀。但問責局長由中央任命,要等候阿爺發落。

特首林鄭月娥。

特首林鄭月娥。

有政界高人話,徐英偉事件搞出政治亂局,當初特首高調調查事件,又連番保證「不會不了了之」,抬高了期望。無論調查結果如何,都有人相當不滿意。他坦言本港政治問責制度問責標準不清,衍生不少問題。

高人又話,第五波疫情自爆發以來,多個政黨批評運房局管理不善,包括豁免貨機機組人員檢疫,葵涌村圍封工作混亂等,假如徐英偉只因出席一次未有帶來疫情擴散的違規宴會,就要問責落台,那其他導致疫情擴散的局長,又該如何問責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