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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員涉虛報當值人數被捕 工會提醒:人手不足須匯報 免墮入法網

救生員涉虛報當值人數被捕 工會提醒:人手不足須匯報 免墮入法網

救生員涉虛報當值人數被捕 工會提醒:人手不足須匯報 免墮入法網

2022年03月17日 22:36 最後更新:23:51

一名7歲女童去年9月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遇溺不治。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虛報事發時當值救生員人數,並於周三落案起訴3人,包括兩名救生員誤導警務人員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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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九拯溺員工會副主席胡啟榮提醒救生員如遇上人手不足情況,要立即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泳池公司匯報,以免墮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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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帝琴灣泳池去年發生女童溺斃事件,3人涉嫌虛報救生員人數周三被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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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啟榮表示,私人游泳池救生員多為暑期兼職,行內經驗不多,毋須經過體能評核,更有「影子救生員」無牌當值現象。而本港泳灘、泳池在疫情爆發兩年來長時間封閉,考拯溺章的人數減少,行內人手嚴重不足,加上私人泳池救生員除了當值外,一般都要兼顧濾水機房控制、泳池範圍清潔、收入場券、甚至要派毛巾予泳客等其他工作,所以池邊隨時只有一人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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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啟榮提醒救生員要設法保障個人權益,例如確定拍檔資格、遇上人手不足時,要立即向屋苑管理公司及泳池公司匯報,自己亦要紀錄在案,以免負上法律風險。

馬鞍山帝琴灣泳池去年發生女童溺斃事件,3人涉嫌虛報救生員人數周三被捕。資料圖片

馬鞍山帝琴灣泳池去年發生女童溺斃事件,3人涉嫌虛報救生員人數周三被捕。資料圖片

警方日前接獲一宗聲稱發生在飛鵝山觀景台的行劫案件,但經調查後發現報案內容涉嫌虛構,有人承認因金錢糾紛報假案,警方以「誤導警務人員」罪拘捕一名27歲男子。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岑思朗(左)及刑事調查隊第二隊督察陳幸梓(右)。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岑思朗(左)及刑事調查隊第二隊督察陳幸梓(右)。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偵緝督察主管岑思朗表示,警方於23日凌晨4時許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稱其與妻子在飛鵝山觀景台遭三名非華裔男子持牛肉刀打劫 ,被搶走3萬元現金及其他財物,手部受輕傷,疑犯事後乘私家車逃離。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岑思朗(左)及刑事調查隊第二隊督察陳幸梓(右)。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督察岑思朗(左)及刑事調查隊第二隊督察陳幸梓(右)。

由於案情嚴重,黃大仙警區即時展開調查,翻查包括「銳眼計劃」在內的全港閉路電視系統,並進行情報蒐集。調查發現,現場並無行劫案發生的證據,報案人口供存在多處疑點。經探員詳細盤問,該男子最終承認因金錢糾紛捏造案情。警方隨即將其拘捕。

岑思朗指,雖然案件仍在調查中,但根據現階段調查所得,警方可以確認當時飛鵝山並沒有發生任何行劫案件,是因涉及金錢糾紛而有人虛構事件,強調此類不負責任行為不僅浪費警力資源,更可能引發市民不必要恐慌,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二隊偵緝督察陳幸梓指,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64條,向警務人員虛報犯罪或提供虛假資料,一經定罪可判罰款20元及監禁6個月;而《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1條亦規定, 虛報內容引致警力浪費者,同樣面臨上述刑罰, 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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