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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裁決推翻決定 法庭終放寬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民主派「35+初選」案中,有13名被告早於去年11月要求放寬交付程序報道限制,條文指明裁判官沒有酌情空間。年初歷經最少3次聆訊申請後,《國安法》指定法官暨裁判官羅德泉先主張押後到程序尾聲處理,2月再以「激起市民討論」為由拒絕放寬限制。直到月初支聯會司法覆核案判決推翻羅官決定,18日辯方要求方得直。

辯方去年11月29日提訊日提出申請後,羅官特意安排1月27日聆訊處理報道限制爭議,當日有13名被告一同要求放寬交付程序報道限制,另有10名被告到庭參與。羅官為顧及缺席被告權益打算押後聆訊處理,遭辯方反對,指出於眾被告共同申請才特意另訂當日處理,而缺席者早表明無意參與,亦無人反對,故毋須押後,否則將拖延案件,違反《國安法》第42條「案件公正、及時辦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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