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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英關員審問兩日後被拒入境 前民陣司儀感委屈 向美媒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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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英關員審問兩日後被拒入境 前民陣司儀感委屈 向美媒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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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英關員審問兩日後被拒入境 前民陣司儀感委屈 向美媒吐苦水

2022年09月03日 15:09 最後更新:15:12

曾經擔任民間人權陣線司儀多年的美籍華人鐘勵君,近日入境英國時,被當地關員刁難。

《美國之音》報道指,鐘勵君在美國出生,自兩歲起在香港長大,多年來參與民陣活動。民陣去年宣布解散,鐘勵君當時離開香港,前往奧地利修讀碩士課程,但到今年6月,她決定不再繼續學業。

鐘勵君原定7月30日在荷蘭鹿特丹乘坐歐洲之星火車,前往英國,但過關時,被駐站英國關員百般刁難。關員首先質疑她在英國的停留時間為何長達4個月,鐘勵君表示,她長時間沒有見過居英的親朋好友,入境後會到各處旅遊,並且已經買好機票,12月初飛抵澳洲。

《美國之音》相關報道。《美國之音》官網截圖。

《美國之音》相關報道。《美國之音》官網截圖。

關員追問鐘勵君現居何處,她回答指,自己的奧地利居留證將在8月中到期,不會重返當地。關員詢問她將來有什麼計劃,鐘勵君回應指,會到澳洲生活,如果被拒入境,就會返回美國。

鐘勵君其後被帶入一間小屋,交由英國關員希爾負責查問。在提供英國親人的電話供英方聯絡後,鐘勵君被告知當日無法上車,需要在翌日接受「全面且公平」的審問。

鐘勵君憶述指,當時關員這樣說,令她感到苦惱和傷心,其間出現兩次驚恐症發作(Panic attack)。她形容,自己已經等待一年,本身不願逃難般離開香港,過來歐洲後亦沒有一個親朋好友,日子並不好過,很想見到朋友,這份期待和生存動力,突然間被英國關員打散了。

到第二天,鐘勵君回到車站,英國關員希爾要求搜查行李,並再次審問她的行程。希爾問她從何時開始參與香港的示威,她回答自2003年開始。希爾再問到,她多年來有否因為參與香港示威而與警察有任何麻煩,她回答沒有。

歐洲之星。AP圖片。

歐洲之星。AP圖片。

根據鐘勵君提供給《美國之音》的拒絕入境通知書,內容寫到,希爾得到鐘勵君確認,她「從來沒有因為示威而遭到香港當局壓迫」(never been in trouble with the authorities),她不返回香港的決定「純粹是社會政治決定」(a socio-political decision alone)。希爾又指,鐘勵君的行李是她所擁有的全部家當,雖然接納鐘勵君有足夠逗留英國的生活費,但她沒有明確的未來行程,只有在被拒以旅客身份入境澳洲的情況下,才會重返美國。因此,希爾認為,經全面檢視後,不接納鐘勵君是純粹的旅客,拒絕她入境英國。

鐘勵君向記者埋怨:「(關員)就是一句問你,你的家在哪?現在就是沒有家,不能有一個家。我覺得,這樣怎可能是公平呢?我覺得不公平的是,第一,我不是來申請政治庇護,所以你不需要去判斷到底我是否需要離開香港,我純粹作為一個美國公民,我在香港住了這麽多年之後,我現在不喜歡了,我想離開,我回美國住前我想環遊世界,這可以嗎?當然我當日沒有這樣說,但是我覺得,如果他強調公平,這一點也不公平」。

鐘勵君表示,她的情況顯示曾經有參與香港示威而離開,但暫無定居地的人,在入境其他國家時有可能會遇到同類的困難。

政界中人話,從鐘勵君的遭遇可見,關員發現對方接近身無分文,居無定所,懷疑這名社運人士借機申請政治庇護,拒絕她以旅客身份入境。該名人士又話,這充分反映,英國並非無條件接待港人,從英國的立場而言,有錢有能力的優質港人,比起所謂「政治難民」更具吸引力。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港區國安法》立法逾兩年,香港市面或網絡仍不時有人公然售賣「港獨」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IG賬號「台灣生果關注組」(TaiwanFruit886)販賣《香港秘密行動「勇武派」10人的證言》。陳志豪批評,該書公然煽動「港獨」,美化暴力,明顯觸犯《港區國安法》,呼籲公眾不要販賣、轉發、傳閱違法刊物,否則有機會負上刑責。

翻查資料,「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發文,稱已取得《香港秘密行動》的香港獨家代理權,每本價格為198港元,購書方式會透過IG與買家私聊。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據介紹,《香港秘密行動》原定2022年2月在台灣出版,但計劃於印刷期間遭到不明滋擾而擱置暫停。同年6月,日本出版商草思社率先推出日文翻譯版,華文原版則改由台灣獨眼科技傳媒接手,於7月1日發行。

《香港秘密行動》是作者楊威利修自2020年起,與台灣島內抗爭組織合作,花費一年多時間,深度訪問十位流亡者,聲稱透過過百小時訪談和故事性報導,勾勒出一代「香港民族」的青春謳歌,以及他們以死相搏的氣宇與血汗。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已離開香港的資深傳媒人練乙錚形容該書的成書和成版有非常意義,因為2019年修例風波完成從反抗到革命的過渡,輿論界未曾突出對「勇武者」的「勇武」作集中描述和記錄。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楊威利修表示,會致力保留「民族列傳溫存記憶」,相關版稅收益會全數捐給「保護傘」。負責照顧在台香港示威人士的「保護傘」也在其FB專頁分享該書,鼓勵支持者踴躍訂購,支持「保護傘」繼續營運。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至於負責在港售賣該書的「台灣生果關注組」,IG帖文顯示,該組織在香港設有實體店。根據其2022年1月的帖文,該店的實體門市名叫「臺灣食品專賣店」,位於西九龍中心蘋果商場。

身兼執業律師的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劉毅指出,出版「播獨」書籍,並利用IG帳戶私聊方式,取得買家的郵寄地址,是企圖逃避相關法律責任的行為。

劉毅表示,相關書籍及文章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伇或者管制,同時,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的煽動罪,最高可處監禁3年。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大律師龔靜儀則提醒,購入該書籍的買家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0(1)(d)條的「輸入煽動刊物罪」,除非事主沒有理由相信該刊物屬煽動刊物。

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0(1)條的罰則,第一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即港幣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及歸於官方。

對於轉贈或出售予第三者,龔靜儀表示,同樣有法律風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 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港幣二千元)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該等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於官方。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有政界中人話,該書作者楊威利修故意隱去真名,突顯作者擔心觸犯《國安法》等法例,公眾難以知曉作者是一個人或一個團隊、以及引述故事的真實性。

政界中人認為,《國安法》已經生效,不應存在這類「港獨」書籍在香港市場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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