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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集結及藐視法庭 「Lunch哥」呈精神科報告獲准押後再訊

政事

涉非法集結及藐視法庭 「Lunch哥」呈精神科報告獲准押後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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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集結及藐視法庭 「Lunch哥」呈精神科報告獲准押後再訊

2022年09月20日 12:46

人稱「Lunch哥」的學生李國永及六旬退休女保安員疑在2020年8月陳彥霖死因聆訊休庭時,在法院外以粗言穢語辱罵證人,早前遭律政司加控藐視法庭罪。案件原訂9月20日在高等法院開審,「Lunch哥」申請呈上1份精神科報告及索取耳鼻喉科報告,顯示其有案發時或誤認事主引發事件,另有聽力障礙影響「Lunch哥」聆聽過去聆訊內容。案件終押後擇日再訊,辯方須付是日訟費。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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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呈上1份醫生何美怡撰寫的精神科報告,顯示李國永自閉症及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病情,有機會令李國永案發時誤認事主,引發後來事件,辯方認為報告相關,故19日收到報告後提請並存檔法庭。辯方另指李國永聆聽中低頻聲音有困難,收到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轉介,打算索取1份醫療報告同時呈上,希望押後審訊。控方反對呈堂,認為辯方至少一年前已經知情,但延至開審前夕方提出申請,報告亦無助解釋李國永有否犯罪意圖,加上報告來自其片面之詞,並不可靠。法官陳慶偉終批准申請押後審訊,下令辯方須付控方2位代表是日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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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被告李國永及65歲退休保安人員賴瑞英早前被控於2020年8月2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外非法集結,及後另被控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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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李國永申請呈上精神科報告及索取耳鼻喉科報告。

「Lunch哥」李國永申請呈上精神科報告及索取耳鼻喉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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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非法集結 三人罪成還押27日判刑

2024年02月08日 17:31 最後更新:17:32

2019年10月30日屯門疑有不明氣體洩漏,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十二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其中三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三聽取求情,本月27日判刑,三人還押候訊。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法官鄭紀航裁決時指出,從證供及片段可見,案發地點有示威者使用鐳射筆、推動鐵欄等行為,三名被告不可能不知道該處為非法集結場地,他們當時分別穿戴黑衣、泳鏡、口罩及手套等裝束裝備,推斷三人意圖成為非法集結的一分子,鼓勵其他集結者作出相關受禁行為,裁定三人所有罪名成立。

法官拒絕接納三名被告的證供,指是為了保護因防暴警察出現而受驚的街坊,當時附近的是一群黑衣人,認為「街坊」一詞脫離現實地淡化了他們的身分,砌詞狡辯之辭。案發當時集會人士曾叫喊侮辱警方的說話,以鐳射筆照射警方,被告卻聲稱沒有感到不安全,亦沒有認為當時正發生非法集結,是強詞奪理的說法。

同案另有九名承認非法集結,去年12月已作判刑,其中七人被判囚、兩人被判入更生中心。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0月30日,有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在警方大興行動基地外,抗議進行催淚彈訓練。(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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