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投書本網,指「社民連」涉嫌違反國安法,促請執法部門展開徹查。
文章內容如下:
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打著民主自由的榥子,偽裝所謂推動民主運動,維護基層市民權益,實為反中亂港組織,政治凌駕法治公義,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
在2019年,社民連與反政府組織「民陣」沆瀣一氣,其核心成員岑子傑身兼「民陣」召集人,多次牽頭舉辦很多反政府遊行示威集會,抹黑唱衰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而這些遊行示威最終往往演變成暴力衝突場面,將反修例運動激發成為「黑暴」。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民連」卻未見收斂,竟仍高調擺設街站宣揚其反中亂港的歪理,展示旗幡和標語,要求「Free Hong Kong」、「釋放政治犯」、「權力歸於人民」、「廢除國安惡法」等,煽惑人心,荼毒年輕人,以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區居民對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的仇恨,試圖撕裂香港,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2020年以來,「社民連」多次前往中央駐港機構舉行抗議示威活動,期間其骨幹成員梁國雄等人發表負面言論,並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港獨」口號、「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對抗暴政,實行雙普選」等煽動囗號。
傅健慈指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涉案員工或人士宣揚「港獨」,旨在分裂國家,並以非法手段旨在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他們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0條的 「分裂國家罪」和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年以來,「社民連」於網上頻繁發佈「港獨」口號、失實詆毁的貼文,混淆是非,抹黑《香港國安法》、中央政權機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試圖挑起市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傅健慈認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臉書管理人、涉案員工或人士可能觸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第159 A條「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
「社民連」曾高調公開表示,捐款予「612基金」,同時積極擺設街站協助「612基金」籌款。所謂的「612基金」涉嫌是顏色革命的推手,為黑暴分子提供大量資金和一站式服務,成為黑暴分子的強大後盾,讓暴徒肆無忌憚的充當死士。
傅健慈認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涉案員工或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的「協助、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第23條的「協助、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實上,「社民連」由始至終是一個活躍的反中亂港組織,漠視法律,煽動鼓吹「港獨」,荼毒年輕人,不斷抹黑唱衰內地和香港,挑起市民憎恨中央和特區政府,敦請執法部門盡快向「社民連」展開徹底調查,把相關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以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廣大市民的福祉,彰顯法治公義。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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