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124年的天星小輪虧蝕超過總資產,借債渡日,公司申請加價一倍,根據港府運輸署提交立法會文件,加幅是平日由3.2 元增至6.4元,取消65歲長者免費,改為與其他公交相同, 劃一2元。聽聞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加價5 元,議員的討論重點,都是探討如何救活天星小輪,希望這盛載香港回憶的百年品牌不致消失。
天星小輪虧蝕日益嚴重。
天星小輸提出,上層星期一至五成人票價由3.2元上調至6.4元,加價3.2元 ; 小童票價由1.9元上調至3.8元 ; 長者由免費變為2元,「2 元優惠計劃」下合資格殘疾人士票價亦由1.9元上至2元。下層成人票價由2.6元上調至5.2元 ; 小童由1.8元上調至3.6元 ; 長者由免費變2元,殘疾人士票價也是2元。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層成人票價由4.2元上調至8.4元,小童由2.5元加至5元,長者由免費變為2元 ; 下層由3.6元上調至7.2元,小童由2.4元上調至4.8元。「2 元優惠計劃」下的長者及殘疾人士收費2元。
根據文件,天星小輪 2018 年開始錄得虧損。2021 年,天星小輪共虧蝕超過 3,700 萬元,累計虧損已超越總資產,須依靠債務來維持專營航線的服務。2020年盈利率(盈利/虧蝕除以總收入)為-19.5%,2021年飆升至-57.3%,這虧損率已計入政府的「防疫抗疫基金」。
地鐵搶去了天星小輪不少乘客,每日平均乘客量由 2008 年的約 63 000 人次,跌至 2018 年的約 53900 人次。另一方面,在 2019 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下,訪港旅客人數大幅下跌,本地乘客量亦一直處於低位,即使新票價在 2021 年 2 月生效,票務收入仍較 2018 年下跌約 47%。受第五波疫情影響,天星小輪的乘客人數在 2022 年第一季進一步下跌至新低, 3 月的每日平均乘客量為 10 700 人次,只是 2018 年同期的兩成。雖然政府向天小發還小輪提長者優惠少收的收入,及豁免船隻牌照費,但無疑杯水車薪。
據聞有立法會議員提出,加價至5 元可接受,認為加價太多,反而趕走乘客。
議員考慮重點,是救活天星小輪,有議員提出翻新碼頭,搞活店舖,由於乘客減少,來自店舖租金的收入也呈下降趨勢,廣告收入亦不穩定,可能要搞更多新意思,來激活商舖及廣告,以往小輪曾與不同品牌及機構舉辦市集、張貼船身廣告及免費乘船日等聯乘活動,亦透過提升碼頭設施,爭取更多租務及廣告收入。為了增加廣告收入,天星小輪計劃向中環碼頭連接大樓的外牆投射藝術燈光,及把尖沙咀碼頭外牆的四塊廣告牌升級為LED 廣告牌。
曾幾何時,乘搭天星小輪欣賞維港兩岸景色,是有關向外國遊客推介的景點,不少粵語片也出現天星碼頭場景,期望在多方努力下,天星小輪得以繼續營運。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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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投書本網,指「社民連」涉嫌違反國安法,促請執法部門展開徹查。
文章內容如下:
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打著民主自由的榥子,偽裝所謂推動民主運動,維護基層市民權益,實為反中亂港組織,政治凌駕法治公義,破壞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傅健慈。
在2019年,社民連與反政府組織「民陣」沆瀣一氣,其核心成員岑子傑身兼「民陣」召集人,多次牽頭舉辦很多反政府遊行示威集會,抹黑唱衰中央和香港特區政府,而這些遊行示威最終往往演變成暴力衝突場面,將反修例運動激發成為「黑暴」。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民連」卻未見收斂,竟仍高調擺設街站宣揚其反中亂港的歪理,展示旗幡和標語,要求「Free Hong Kong」、「釋放政治犯」、「權力歸於人民」、「廢除國安惡法」等,煽惑人心,荼毒年輕人,以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區居民對中央或香港特區政府的仇恨,試圖撕裂香港,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傅健慈。文匯報圖片。
2020年以來,「社民連」多次前往中央駐港機構舉行抗議示威活動,期間其骨幹成員梁國雄等人發表負面言論,並高喊「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的「港獨」口號、「沒有暴徒,只有暴政」、「對抗暴政,實行雙普選」等煽動囗號。
傅健慈指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涉案員工或人士宣揚「港獨」,旨在分裂國家,並以非法手段旨在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他們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0條的 「分裂國家罪」和第22條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年以來,「社民連」於網上頻繁發佈「港獨」口號、失實詆毁的貼文,混淆是非,抹黑《香港國安法》、中央政權機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試圖挑起市民對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傅健慈認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臉書管理人、涉案員工或人士可能觸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第159 A條「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最高可處3年監禁。
「社民連」曾高調公開表示,捐款予「612基金」,同時積極擺設街站協助「612基金」籌款。所謂的「612基金」涉嫌是顏色革命的推手,為黑暴分子提供大量資金和一站式服務,成為黑暴分子的強大後盾,讓暴徒肆無忌憚的充當死士。
傅健慈認為,「社民連」的負責人、幹事、涉案員工或人士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的「協助、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第23條的「協助、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實上,「社民連」由始至終是一個活躍的反中亂港組織,漠視法律,煽動鼓吹「港獨」,荼毒年輕人,不斷抹黑唱衰內地和香港,挑起市民憎恨中央和特區政府,敦請執法部門盡快向「社民連」展開徹底調查,把相關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以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及廣大市民的福祉,彰顯法治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