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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6):做功課vs不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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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6):做功課vs不做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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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存廢問題(6):做功課vs不做功課

2022年12月06日 09:41 最後更新:09:51

有兩位朋友對我總結香港踐行政治中立的4大經驗教訓的回應,值得一提。其一表示:「今日去回想當年徐澤副主任的說話,只覺其中充滿警惕的意味,可惜『被錯過』和『被忽略』了」;「(政治中立)義理多年來被歪解和錯誤援引」「造成之後的亂局」。另一位朋友直指:「(政治中立大原則的名稱)根本無須更改」,當局的「精力應放在如何認真督導之上」。對今天香港亂局之肇因,他們分析得都很精準、很在理。

與之比對,令人失望的是,不少建制派中人竟只曉得炮轟「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卻不懂得、不願意做做功課,搞清它正確的涵義。日前看到他報一篇專欄文章,其作者正是如此一個「人辦」。在該篇題為《不平則鳴:公務員擺正香港方擺正》的文章中,他把公務員「人心未回歸」的原因直接歸咎於「政治中立」:「公務員隊伍沒擺正位置,被『政治中立』徹底洗腦,令香港不設防」。他連「功課」也不做就遽下結論,把出現亂局的責任,無差別地、一股腦兒地丟到了18萬公務員頭上:「若十多萬公務員在《基本法》下都擺正的話,『非法佔中』可搞79天嗎?黑色暴亂可肆虐一年多嗎?人大常委會還需要為香港緊急立《港區國安法》嗎?」這位已份屬資深建制派的前立法會議員,甚至連來龍去脈也懶得追查,就把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視作「政治中立」之推手!

本來,只要認真做好功課,不帶偏見成見,追根尋底,就不難了解「政治中立」正確的內涵,不會以訛傳訛,把冒牌貨當正貨;也就不難梳理出回歸後導致亂局出現的一些緣由。譬如,2003年10月,時任港澳辦副主任徐澤,在北京,與香港公務員團體代表團座談時,曾指正過:公務員政治中立「有重要前提、特定內涵,有規限」。但許多代表在會後回應傳媒時,仍講得一塌糊塗。而在香港,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除了有正面回應傳媒幾句之外,並無任何跟進。中央政府負責官員的非正式「提醒」,並沒有得到特區政府的重視。6年後頒佈的《公務員守則》也沒有納入徐先生的意見。到了此後,各種圍繞政治中立的誤讀誤解、曲解歪曲之勢越演越烈之時,當局仍沒有同公務員、政界、社會各界講清講楚講透過相關的倫理、內涵,也沒有加強過公務員隊伍內部的督導、規管。立竿見影的是,社會發生了越來越多倡狂衝擊「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事件,例如:2012年行政長官換屆選舉之時,本應作為下屬表率的一群高級公務員竟然發出匿名公開信,公然反對3位侯選人中的兩位建制派人士,嚴重違反「政治中立」紀律的事件。此外,還發生公務員上班時,公然佩戴黃色絲帶支持「佔中」;「港獨」分子參選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被否決,秉持政治中立原則、忠誠執勤的選舉主任受到恐嚇;在政府物業及公眾地方非法設立「連濃牆」;公眾人行道上鋪滿國家主席肖像任人踐踏等等事件。

上面提到的幾個事例出現之時,的確還沒有《港區國安法》,公務員還不需宣誓,但香港原有關於公務員的紀律和管理的制度,《基本法》早就容許它們繼續存在,因而特區政府並非全無規管的工具可用。何況《守則》頒佈後,雖然尚欠完備,但各級公務員總算有了一套方便參照的明文規則,各級管理層的工具箱裏也總算增添了一套方便針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問題的督導、執行紀律的新工具。問題是這些規則、工具有沒有束之高閣?特區政府各級管理層以至政治問責班子(不僅僅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有否齊齊撥亂反正、增加各級公務員的認知?當局有否端正隊伍紀律及社會秩序的意願、膽識、決心和行動?罵公務員罵得興起的議員、政黨政團、建制派KOL,有否客觀審視過各級管理層的督導、規管工作的成效得失?有否追究過為什麼一件又一件事件遲遲得不到處理?肇事者為什麼可以不受追究?不予嚴懲?不了了之?有否什麼「不懂作為」、「不夠作為」、「不敢作為」、「不願作為」的情況?也有否核查過各級管理層,乃至自己有過什麼「作為」、「不作為」?

痛駡公務員的前立法會議員,請做做功課:在隊伍中,既有首長級、政務官、署長級、高級,又有中級、基層、低級、不同工種、不同類別的公務員,其中有擁有或不擁有相關的政策制定權、決策權、話語權、管轄權者,總人數達18萬之眾,則各人到底應承擔什麼及多少責任?政治問責班子、行政會議成員等等,又應否和該承擔什麼及多少責任?

不下下功夫做做功課,把一切問題輕輕鬆鬆、簡簡單單地歸咎於「政治中立」,展示的只能是「懶人」的行為!

黃河 前華員會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前華員會會長 黃河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黃河 前華員會會長、前高級公務員評議會職方(輪任)主席

回歸後,衝擊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除直接來自公務員隊伍內部,更有來自外部的,且其嚴重程度可能比前者有過之而無不及。舉3個實例來看看。

選舉主任收「死亡恐嚇」

2016年9月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之時,有一些「港獨」人士的參選資格被取消。負責審批的兩位選舉主任隨即接連收到要被「滅門死全家」、「等天收」,要對他們「掟」(扔)磚頭、石頭、炸彈的威脅。連最高學府中文大學的所謂「民主牆」,竟也張貼了針對他們的「粗口大字報」,旁邊還貼上選舉主任的照片及個人資料!這兩位公務員還一再收到附有刀片、粉末、「陰司紙」的「死亡恐嚇」信。有新成立的政團也來插一脚,加入要脅公務員的行列:不會放過「失去政治中立的公務員」。

本來,本港並不缺乏投訴公務員執勤的工具,完全可以經由體現法治精神的渠道去反映、去處理。但有人,包括並非當事人的大學生,卻倡狂到要訴諸於暴力威嚇!這既是對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曲解,更是對法治的褻瀆!對此,華員會曾予以大力抨擊。華員會指出,由於部份公務員的職責必涉政治,更何況社會泛政治化之下,普通民生等問題亦可以隨時變得高度政治化,難免招惹訴求得不到滿足的某些政治派別,或和他們有聯系的市民的不滿、責難。就如6年前的這次,執行選舉主任職責的公務員,就被指責「違反政治中立」。若為免「順得哥情失嫂意」,怕動輒得咎,公務員還可以如常秉公執行公務嗎?政府服務還可以如常提供嗎?公務員隊伍的穩定還可以維持嗎?其後果,社會可以承受嗎?應該承受嗎?

華員會:政治訴求得不到滿足,不應遷怒公務人員

對此,華員會當年還曾大聲疾呼:「任何政黨政團、議員、市民,均不應因政治訴求得不到滿足,而遷怒、威嚇、加害公務人員」!全社會若能協助忠誠執行政府政策及法律的公務員,避免承受不必要的政治壓力,身心健康及人身安全不受威嚇,政府機器就可如常運作,不受干擾和衝擊,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也得以保持,符合港人的整體、長遠利益。「本會誠盼每一個真正以香港大局為重的政黨政團 、議員 、市民 、傳媒,理解、尊重及支持之!」(詳見第225期(2016年9月號)華員會會刊《華員報》社評:《祈全社會理解公務員政治中立含義》)。

遺憾的是,除了兩位選舉主任報警這一動作之外,似看不到各有關方面對執勤的公務員施以語言暴力,更威脅他們及其家屬人身安全的諸多加害者,有什麼追究的行動,「以 儆 效 尤」。對事件已嚴重妨礙公務員秉公處事的危害性,也似看不出當局有多大的警惕性。

「連儂牆」和主席像事件

另外兩個實例發生在3年後的2019年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中,出現在騷亂、暴動越演越烈的期間。傳媒首先曝光的是在眾多人來人往的公共場所非法張貼的「連儂牆」(其後還出現在獲院方批准設立的瑪嘉烈等公立醫院)。「連儂牆」貼滿了「反中亂港」、「攬炒」等亂七八糟的東西,有的甚至還貼有支持「港獨」、歡呼「八國聯軍」侵華的漢奸之言。其後又發生了行人道上貼滿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肖像,任由路人踩踏的事件!兩者都見不到有關部門迅速採取清除的行動,不知道當局有否追究部門內違反政治中立、失職失德的公務員,不見追查肇事分子,反而只見拖拖拉拉的,隔了許久才清除。而清除之後,仍一直不見當局有」交代。當局的處理手法難免令人質疑 :這算不算「姑息養奸」?

也許,假如距今10年前、6年前就不曾「姑息養奸」,之後幾年也許就不會出現那些動亂,即使出現,也不會那麼嚴重了吧?這應是回顧香港在踐行公務員政治中立大原則的過程中,總結出來的又一個大教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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