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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他人參與集會上訴得直 撤銷定罪及刑罰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涉嫌去年在網上發文,呼籲市民參加六四集會,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高院法官張慧玲14日裁定鄒幸彤上訴得直,一併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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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他人未經批准集結判囚15月上訴得直 獲撤銷定罪及刑罰

鄒幸彤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刑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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