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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姦19歲女兒 陪審團裁定六旬漢強姦及非禮3罪罪脫

涉姦19歲女兒 陪審團裁定六旬漢強姦及非禮3罪罪脫

涉姦19歲女兒 陪審團裁定六旬漢強姦及非禮3罪罪脫

2023年01月19日 15:48 最後更新:15:48

19歲女子聲稱3年前被六旬父親先後強姦兩次,期間父親出言要脅如她不肯就範,便會不給她零用錢或送她回美國,另亦曾上下其手非禮女兒。父親否認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13日審訊後,陪審團19日退庭商議4.5小時,裁定父親強姦及非禮三罪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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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L.C.M.B.被控兩項強姦罪及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18日至31日在香港強姦X,於2020年4月某日在香港強姦X,另於2020年4月某日在香港非禮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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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13日審訊後,陪審團退庭商議4.5小時裁定父親強姦及非禮三罪罪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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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13日審訊後,陪審團退庭商議4.5小時裁定父親強姦及非禮三罪罪脫。資料圖片

案件於高等法院進行13日審訊後,陪審團退庭商議4.5小時裁定父親強姦及非禮三罪罪脫。資料圖片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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