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補習社東主涉非禮女同事全部控罪不成立 官:接觸或出於安慰

補習社東主涉非禮女同事全部控罪不成立 官:接觸或出於安慰

補習社東主涉非禮女同事全部控罪不成立 官:接觸或出於安慰

2023年02月06日 13:31 最後更新:14:00

45歲補習社東主涉於前年6月至7月間,多次非禮18歲兼職女同事,包括摸手、掃背、聞頭髮、摟腰及摸大腿內側等。涉案男東主否認4項猥褻侵犯罪及3項普通襲擊的交替控罪,經審訊後,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控罪不成立。暫委裁判官陳安婷指,事主對被告非禮行為存在多個說法,亦不排除被告稱該些接觸是出於安慰事主,故控方未能成功舉證。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裁決時指,根據事主X所指,2021年6月18日下午2時,她在案發補習社內工作,被告著她到辦公室內整理文件,突然被告雙手捉住她右手,來回摸她的右手背約20秒。雖然X的指稱是「摸」,但她在庭上示範動作卻是「捽」。被告自辯時解釋只捉住X右手一次,目的是安慰她,而說「你真係一個好重要嘅人才」則是鼓勵她。

更多相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關玉嘉(持傘者)。資料圖片

被告關玉嘉(持傘者)。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根據X作供指,被告突然拿起她一撮頭髮及靠近用鼻嗅,又問及X身高,陳官表示被告評論X的身高及體味,不一定有性騷擾意圖,未必構成非禮。對於X作供指被告環抱她及用鼻嗅其頭髮約30秒,而被告解釋因X向其表示成績不理想及情緒低落,當時只碰X肩膊,目的亦是安慰她。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續指,事主X指稱被告用手摸其大腿內側一事,X於庭上作供及示範時,曾數次改變說法,而被告自辯稱只拍X大腿2次以作安慰她。陳官認為雖被告沒有獲得事主同意而接觸她,但X於盤問下承認半小時前曾因成績不理想而在被告面前哭,故不排除被告是安慰他,再加上被告說法不一,因此未能證明被告有意圖非禮或襲擊她。

被告關玉嘉、報稱補習社老闆,被控於2021年6月18日至7月23日期間,4度在紅磡馬頭圍道紅磡廣場2樓某鋪內猥褻侵犯女子X;他另被控3項普通襲擊的交替控罪。

被告關玉嘉(持傘者)。資料圖片

被告關玉嘉(持傘者)。資料圖片

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