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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愛參選市長遭爆料 女星楊麗菁被裁定罪嫌不足

舊愛參選市長遭爆料 女星楊麗菁被裁定罪嫌不足

舊愛參選市長遭爆料 女星楊麗菁被裁定罪嫌不足

2023年03月01日 10:23 最後更新:16:09

台灣女星楊麗菁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Facebook發文稱驚訝發現新竹市長候選人「竟然有這位龔偉綸先生」,並重提她3年多前與龔的一段感情,指被對方欺騙、傷害、恐嚇,影射龔是「恐怖情人」;事後龔偉綸向楊麗菁提告,指她違反《選罷法》等罪,台北地檢署3月1日偵結案件,認定楊麗菁罪嫌不足,不起訴。

台女星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遭控。 中時新聞圖片

台女星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遭控。 中時新聞圖片

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 楊麗菁Fb圖片

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 楊麗菁Fb圖片

綜合台媒報道,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指龔偉綸「總是以參選為由到處募款,之前還謊報學歷偽造文書被判刑,這樣的騙子居然還可以越選越大,竟然可以去登記選市長?是不是台灣詐欺詐騙罪判得太輕了呢?」她在文中透露,當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傷害,「欺騙!傷害!恐嚇!讓我心力交瘁!那是我最不願意想起的往事。」楊麗菁稱當初兩人對簿公堂,最後法院宣判龔偉綸賠償30萬元新台幣,「但是他從此脫產失蹤,一塊錢也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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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星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遭控。 中時新聞圖片

台女星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遭控。 中時新聞圖片

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 楊麗菁Fb圖片

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 楊麗菁Fb圖片

台女星楊麗菁。 楊麗菁Fb圖

台女星楊麗菁。 楊麗菁Fb圖

龔偉綸。 ETtoday圖片

龔偉綸。 ETtoday圖片

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 網圖

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 網圖

台女星楊麗菁。 楊麗菁Fb圖

台女星楊麗菁。 楊麗菁Fb圖

當時以無黨籍參選新竹市長的龔偉綸曾提聲明回應,指楊提「恐怖情人」一詞以舊事重提、冷鍋熱炒已成慣性,至今已事隔4至5年,他提醒楊麗菁切勿執意操縱媒體,攻擊他的私生活提高自我聲望。最後龔偉綸得到508票敬陪末座,龔偉綸不滿於是提告。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楊麗菁是根據自身經驗發表評論,而龔偉綸當時是地方首長參選人,過往言行可受公評,因此認為楊麗菁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龔偉綸。 ETtoday圖片

龔偉綸。 ETtoday圖片

依據檢方資料顯示,龔偉綸因前女友楊麗菁向媒體爆料,指2人短暫交往過4個月,楊發現龔是恐怖情人,雙方分手並互控恐嚇、妨害名譽等罪,事後和解。

龔偉綸曾在2016年登記參選立委,涉及學歷造假,因涉偽造文書罪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確定。龔偉綸另於2018年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期間,未申報政治獻金10萬元,被監察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送辦,北檢給予龔男緩起訴處分1年確定,須支付國庫10萬元。

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 網圖

楊麗菁指控舊愛市長參選人龔偉綸是「恐怖情人」。 網圖

一名63歲保安員因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社交媒體轉載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星期三(4月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

63歲被告黃華光,承認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去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同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承認在此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個人專頁轉載一則由姜嘉偉發布、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帖文,並對該帖文按「讚好」及進一步發表相關言論。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姜嘉偉。

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出,政府花費大量金錢及人力物力舉辦立法會選舉,旨在藉良好選舉選出賢能推進香港社會發展,任何人均不得幹預選舉。她續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在社交媒體轉載帖文,並蓄意撰寫別有用心的留言;考慮到帖文能廣泛傳播,不能忽視會影響選舉制度的風險,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並即時監禁。法庭以監禁三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之一,最終判處兩個月監禁。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巴士的報記者攝

廉署發言人表示,在選舉期間內公開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廉署定必果斷執法,以確保香港公共選舉不受他人幹擾,並得以公平、公開和誠實地進行,絕不姑息任何人士破壞或幹擾選舉。是次法庭的判刑足以反映該罪行的嚴重性,廉署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此外,廉署日前分案起訴另一名被告林國偉(38歲,保安員)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選舉條例》第27A(1)(b)條。他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帖文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他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沒有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7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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