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楊麗菁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在Facebook發文稱驚訝發現新竹市長候選人「竟然有這位龔偉綸先生」,並重提她3年多前與龔的一段感情,指被對方欺騙、傷害、恐嚇,影射龔是「恐怖情人」;事後龔偉綸向楊麗菁提告,指她違反《選罷法》等罪,台北地檢署3月1日偵結案件,認定楊麗菁罪嫌不足,不起訴。
綜合台媒報道,楊麗菁於2022年11月26日在臉書發文,指龔偉綸「總是以參選為由到處募款,之前還謊報學歷偽造文書被判刑,這樣的騙子居然還可以越選越大,竟然可以去登記選市長?是不是台灣詐欺詐騙罪判得太輕了呢?」她在文中透露,當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對方傷害,「欺騙!傷害!恐嚇!讓我心力交瘁!那是我最不願意想起的往事。」楊麗菁稱當初兩人對簿公堂,最後法院宣判龔偉綸賠償30萬元新台幣,「但是他從此脫產失蹤,一塊錢也沒付」。
當時以無黨籍參選新竹市長的龔偉綸曾提聲明回應,指楊提「恐怖情人」一詞以舊事重提、冷鍋熱炒已成慣性,至今已事隔4至5年,他提醒楊麗菁切勿執意操縱媒體,攻擊他的私生活提高自我聲望。最後龔偉綸得到508票敬陪末座,龔偉綸不滿於是提告。但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楊麗菁是根據自身經驗發表評論,而龔偉綸當時是地方首長參選人,過往言行可受公評,因此認為楊麗菁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依據檢方資料顯示,龔偉綸因前女友楊麗菁向媒體爆料,指2人短暫交往過4個月,楊發現龔是恐怖情人,雙方分手並互控恐嚇、妨害名譽等罪,事後和解。
龔偉綸曾在2016年登記參選立委,涉及學歷造假,因涉偽造文書罪被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確定。龔偉綸另於2018年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期間,未申報政治獻金10萬元,被監察院依違反《政治獻金法》送辦,北檢給予龔男緩起訴處分1年確定,須支付國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