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說招聘可以選擇人選的話,但入讀的學生如和辦學團體的宗教不同時,學校該如何自處?簡單來說,學校如何保持文化(包括宗教)上的多樣性。
以下的內容是節錄香港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賴品超教授的講義內容。
今天的社會,政府致力倡導建設和諧社會,更包含對宗教界的期望,所以對於和諧社會的建立,宗教參與是不可或缺。我們常常面對一個問題:宗教傳統能否在堅持自己的確信下,提供宗教寬容的資源,而這些資源又如何可以落實在教育上,培育下一代使之有寬容的精神而又不失對宗教傳統之熱誠?
賴品超教授提出了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就是不要將個別宗教之委身,與寬容或多元對立起來,而是從不同宗教傳統發展出寬容及對話等精神,以培育公民具備良好的對世界主要宗教的知識、良好的溝通技巧、寬容的態度,促進社會健康發展。
我認為在現今的教育中,可歸納為三種模式,而真正能適切於全球化下的多元處境的,應是相互宗教教育。
- 單一宗教教育(Mono-religious education):以協助學生參與在一個宗教傳統為目的,對其他宗教的理解,也是透過某一宗教的立場來進行。
- 多重宗教教育(Multi-religious education):採取中立而抽離的立場,幫助學生得到有關(about)多種不同宗教的“客觀”的知識,並不要求或假設學生會參與在一個或多個傳統之中。
- 相互宗教教育(Inter-religious education):採取一種“有如”的認同(as if identification),透過參與在相關宗教的實踐與對話,甚至讓學生代入/認同不同宗教。
下期再談,主內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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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8
三孩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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