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20日)晚上11時警方接報,指將軍澳一名13歲少女在嶺光街懷疑被一名長髮男子非禮。將軍澳警區高度重視案件,特遣隊人員經調查及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紀錄後,21日下午約6時26分在健明邨一帶巡邏期間,發現一名男子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經初步調查,該名34歲姓王本地男子涉嫌非禮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繼續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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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根據《刑事罪行條例》(香港法例第200章)第122條,「非禮」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十年。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警員巡邏,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將軍澳警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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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13歲少女 將軍澳34歲色狼落網。警方圖片
運動治療員涉在復康治療中心先後非禮兩名女客人,事後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被告早前被裁定2項非禮及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罪成,現於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9個月。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暫委裁判官高麗盈判刑時表示,31歲被告用手觸碰女事主私處約五下,女事主離去前再打其臀部一下,當時並無其他人在處所,案情有一定嚴重性,又曾拍打另一名事主臀部一下,被告以運動治療員犯案,違反誠信。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裁判官斥責被告挑戰法治社會,考慮到只涉及一則訊息,無涉及暴力,最後目的亦不成功,但由於針對非禮控罪,有一定嚴重性,決定判囚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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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22年11月10日至11日間,被告在皇后大道中香港珠寶大廈7樓「盛健痛症復康治療中心」,分別猥褻侵犯X和Y及作出妨害司法公正的行為,包括將事主內褲拉至臀部下方並進行按摩,期間手背掃到女方陰部約5次,聲稱是「全面放鬆」,又傳訊息要求女事主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