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曾瀞漪出任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被台灣大陸委員會罰款。
就在中國大陸宣布制裁台灣駐美代表蕭美琴後,台灣向曾瀞漪出手。
台灣陸委會今日(4月7日)表示,台灣人曾瀞漪擔任大陸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並於3月27日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臺幣50萬元(折合13萬港元)罰金。
曾瀞漪1969年生於台灣,畢業於台灣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曾在台灣TVBS擔任新聞主播與記者。1997年加入香港鳳凰衛視,主持「金石財經」、「財經點對點」節目十餘年,並兼任製作人和主編。
曾瀞漪在台灣出生和長大。
曾瀞漪剛在3月出任新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界別在全國台聯會。其他台聯會政協多是不在台灣出生的「台二代」或「台三代」,而曾瀞漪是在台灣出生成長的第一代。
台灣陸委會指出,中國大陸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團體,臺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中國大陸憲法及相關法律明文規定政協之角色、定位及職責,與臺灣的自由民主體制無法相容。
曾瀞漪回應話,她尊重陸委會的決定。她希望以出生成長於台灣,在香港工作30年的經驗,促進兩岸三地更多交流與合作,促進兩岸青年更多溝通,讓他們自己掌握未來。一如馬英九先生率領台灣青年去大陸交流取得的成果,包括年輕人在內的所有人,都應該更多地溝通,只有溝通才能化解隔閡,才能創造和平共處的未來,才是兩岸民眾的福祉。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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