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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緊急覆核確認書 避第一浪人大釋法

政事

高院拒緊急覆核確認書 避第一浪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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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緊急覆核確認書 避第一浪人大釋法

2016年07月28日 08:42 最後更新:08:52

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參選人梁天琦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分別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推翻選管會要求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的決定,更要求在提名期結束前處理。高等法院昨日拒絕緊急處理有關申請,避開了第一浪的人大釋法風波。

高院將二人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合併處理,法官區慶祥昨日先裁決是否有需要緊急處理。區官聽完控辯雙方陳詞後認為,不應在選舉中段處理司法覆核申請,因法庭要保護選舉制度的完整性,不應在此時挑戰立法機關制定的選舉制度,又指有一定數量參選人沒有簽署確認書而提名亦有效,認為申請人應等候選舉主任回覆。若申請人提名無效可提出選舉呈請,故拒絕緊急處理有關司法覆核申請。

梁天琦等訴諸法庭的策略,原希望法庭介入,若高院同意緊急處理並在截止提名前審理,他們就可以不回應選舉主任問他們是否支持港獨的問題,等埋高院裁決才答。若高院在緊急審理中裁定選舉事務處無權提問參選人的港獨意向,或裁定政府不能因參選人的港獨表態而取消參選資格,更一下子推翻政府打擊港獨派的部署。

政壇八卦友話,今次法庭連緊急處理也不同意,有少少出人意表。但客觀效果是避免了第一波人大釋法的危機,因為若法庭在截止提名前判定政府不能因參選人的港獨表態而取消參選資格,港府好大機會提請人大釋法。

佢話高院雖未同意緊急處理,但在8月中仍會審理梁天琦等的司法覆核,法庭開大開細到時就見真章。但以區慶祥法官今次判案的思路,話「若申請人提名無效可提出選舉呈請」,似乎不同意法庭介入,不過到8月開庭時,是否仍由區官去審就無人知啦。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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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簽自製確認書?

 

政府要求立法會參選人簽署「確認書」,接受「 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泛民不願簽確認書, 傳聞法律界候選人、公民黨郭榮鏗簽了自製的確認書, 但至執筆時未找到他求證。

不過自製確認書呢個話題,7日前郭榮鏗見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馮驊時亦提過。

郭榮鏗形容確認書「添煩添亂」,「多此一舉」, 他引述和馮驊的對話,「我有問他, 我們可不可以自己寫自己形式的確認書,他說可以, 可以自己寫一個確認書,因為我跟他說, 你的確認書只提了三個基本法的條款,對我來說基本法有160條, 每一條都很重要,為何你只說這三條, 所以我們可能有自己的確認書,他也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若然郭榮鏗真係簽咗自製確認書,相信就係確認接受基本法160條條文。不過呢個做法都好有律師為拗而拗的色彩,接受160條, 當然亦都包括確認書要求的3條了,你另外確認多157條, 政府有乜理由反對?但咁做亦否定唔到政府的做法。

不過無論郭榮鏗是簽了自製確認書,抑或無簽確認書,由於他並非支持港獨人士,相信都唔影響他的參選資格。

郭榮鏗形容確認書「添煩添亂」,又錯唔晒,因為對本土派參選人而言,確認書加上選舉主任追問是否支持港亂,真係令佢地好煩好亂,用佢地自己的講法,係「答又死唔答又死」。 所以確認書就唔係如郭榮鏗所講的「多此一舉」,對本土派而言, 呢一招打到佢地死穴上,逼他們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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