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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男子被控非禮8旬婦 裁判官裁定被告罪脫

19歲男子被控非禮8旬婦 裁判官裁定被告罪脫

19歲男子被控非禮8旬婦 裁判官裁定被告罪脫

2023年05月24日 18:13 最後更新:18:13

八旬晨運老婦稱2021年8月清晨遭黑衣人非禮,19歲男子疑涉案被控非禮罪。被告5月24日在沙田法院作供指同月17日甫出門便有多名男子衝前自稱警察,期間有警長揚言將非禮罪名「砌埋落你度」。後再有警員自行撰寫口供,指被告案發當日下午到旺角逛街,回家時因受阻「推咗阿婆幾下」,惟被告交代當日工作至深夜,並有八達通記錄為證。裁判官陳業禧遂拒絕被告證供等呈堂,即日裁定被告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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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救生員梁嘉駿否認於2021年8月12日,在馬鞍山西沙路行人天橋非禮年逾80的女事主X。女事主5月23日供稱案發當日在天橋運動時,有黑衣人從後掩口侵犯,捏胸及下體,惟未能看見黑衣人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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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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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反對被告口頭招認及證供呈堂,19歲救生員梁嘉駿5月24日出庭憶述2021年8月17日甫出門,便有4、5人衝向自己,自稱警察,但從未出示委任證。對方問及被告是否知悉8月12日的天橋非禮案,被告指不清楚,之後有警長上前指該區最近時有爆竊及搶劫案,如被告不承認非禮便會將罪名「砌埋落你度」,被告怕被誣告便指「嗰晚可能飲咗酒,但係唔知咩事」在場警員陳業成隨即紀錄在記事簿,被告為求盡快離開便應指示在上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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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續指在警署錄口供時警員23891閒聊問及個人學歷背景,之後警員自行撰寫口供,再叫自己抄寫結尾聲明,過程中從未警誡。期間被告曾問到爆竊及搶劫刑罰,警員答「兩樣就判4年」,被告再問非禮罪刑罰,警員稱最多罰款,被告遂指「係咁我寧願認非禮算喇」。辯方引述被告供詞指其案發當日到旺角逛街,入夜後到便利店買啤酒,其後到公園喝酒,凌晨回家時在天橋上「前面有個阿婆阻住,我又心急返屋企,所以推咗阿婆幾下」,被告一概否認上述供詞內容,指警員從未問及。被告解釋案發當日在大埔一個屋苑工作,晚上11時許乘小巴及港鐵到旺角與友人用膳,直至凌晨2時才乘巴士回家,有八達通交易紀錄為證。

沙田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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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學生涉嫌於城市大學演講廳外非禮一名男子,翌日再於又一城非禮另一人,他被控非禮等3罪, 12月24日(星期三)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申請押後以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余驥堯。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表示,已經準備好答辯。但辯方表示,早前辯方向控方申請作出書面商討,收到控方回覆,因有新進發展,需進一步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故申請案件押後4星期,至明年1月21日再訊。

裁判官蘇文隆遂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1日再訊,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2000元續保釋。

被告余驥堯(22歲,報稱學生)持有香港身分證,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以及一項不遵從要求而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罪。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至2026年1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香港城市大學楊建文學術樓4樓蔣麗莉演講廳外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X;他亦被控於2025年10月29日,在九龍又一村又一城LG層至LG1層扶手電梯猥褻侵犯另一人,即男子Y。

另一項控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0月30日,在九龍達之路與歌和老街交界,在警員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明以供查閱後,不遵從此要求。

案件編號:WKCC 488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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